第B6版:民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建邺栖霞“小升初”方案出台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5 月 17 日 星期
上一期  
 
    论坛 博客 推荐  
建邺栖霞“小升初”方案出台
  建邺

  南京市建邺区今年的小升初原则是坚持初中招生实行按施教区免试相对就近入学,依法保证所辖区域内的每个小学毕业生的初中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区教育局给本区小学毕业生发放公办初中学校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单,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凡具有建邺区正式常住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按现就读小学对口直升相应中学。

  河西新城区未划分学区的区域内符合“两证齐全、三者一致”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采用集中报名、统一安排的办法相对就近安置。

  班级学额数控制在45-50人。实施小班化教学的学校,班级学额数控制在32-36人。

  艺体特长生招生

  特长生招生仅限于科技、艺术、体育类,其他学科一律不得招收特长生。凡需招收科技、艺术、体育类特长生的学校,必须向区教育局申报,经市教育局同意并向社会公布招生办法后,方可招生。特长生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但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他考试。5月底前各校完成特长生的录取工作,并将录取结果张榜公布,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生办备案。被录取的艺术、体育类特长生不能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择校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南湖一中面向建邺区招收艺术特长生(美术)36人,面向全市招收体育特长生(女足)10人。

  爱心班招收贫困生

  为满足建邺区部分特困家庭子女的入学需求,在南湖一中设立“爱心班”,面向全区招收户籍、住址在建邺区,现享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特困家庭和在该区小学就读的外来特困家庭子女共36人。对“爱心班”学生免收课本费、校服费等各种费用。

  民办学校招生

  金陵中学河西分校面向全市计划招生900人,其中电脑派位540人,自主招生360人。民办学校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审批,并将录取名册报送市招生办备案。民办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各区县教育局办理调档手续,无档案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

  寄宿制学校招生

  寄宿制学校招生仅限于非施教区学生。上新河中学计划招收初一寄宿制新生180人;虹苑中学计划招收初一寄宿制新生108人;江心洲中学计划招收初一寄宿制新生72人;双闸中学计划招收初一寄宿制新生45人。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指定公办初中学校接纳就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参加电脑派位报名,在办理入学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毕业小学的学籍材料;

  (2)户口簿、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的暂住证;

  (3)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入学,按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区教育局鼓励其他未指定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公办初中学校在班额和学额未满的情况下积极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报名要求确定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在户籍所在区县进行升学报名。在外区借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登记通知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区县教育局进行学籍登记。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建邺区正式常住户口,并以所在区初中招生实施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前为准。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一致。

  户籍审定中特殊问题的处理:(1)如毕业生家庭因拆迁等特殊原因尚未重新购房,应出具相关证明,由毕业生全家原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学生入学。(2)初中招生实施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后,毕业生户口进行迁移的,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学生入学。(3)毕业生全家无产权住房,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由毕业生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本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在5月31日由所在学校集体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外区借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于5月30日-31日到建邺区教育局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水西门大街76号建邺区招办),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有关中学就读。

  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学生如有择校需求,可于规定时间内在毕业学校领取择校志愿表,选报一所民办校或南京外国语学校。超过规定时间,不得进行补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和超过规定时间补报名,所填志愿一律无效,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建邺区教育局同时公布了招生监督电话:86492251。

  通讯员 建教 快报记者 黄艳

  栖霞

  栖霞区教育局下达了2008年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全额安排好义务教育的学位,确保每一位小学毕业生都能顺利升入初中学校就读。

  部分公办学校可二选一

  小升初办法规定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并以区小升初工作实施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前为准。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一致。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升入施教区初中学校随班就读。

  今年化工厂中学施教区内的学生仍可在化工厂中学和华电中学两所中学中任选一所;栖霞中学烷基苯厂校区(原烷基苯厂中学)施教区内的学生仍可在栖霞中学烷基苯厂校区(原烷基苯厂中学)和仙林中学两所中学中任选一所。化工厂中学施教区内的学生选择到华电中学,栖霞中学烷基苯厂校区(原烷基苯厂中学)施教区内的学生选择到仙林中学,均视为本施教区内生源。志愿一经选定,一律不得变更。

  拆迁户、户口变更学生入学

  毕业生家庭拆迁后重新购房,但因政策等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按新的居住地所在施教区入学。

  毕业生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重新购房,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在原施教区学校入学,就读确有困难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解决。

  在区小升初工作实施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后,毕业生户口在本区内迁移的,原则上在原户口所在施教区就读;就读确有困难或由外区迁入栖霞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解决。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在栖霞区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指定的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有效证明,填写《栖霞区2008年公办初中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登记表》。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指定的初中学校就读,其所承担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本施教区内的学生相同。(注: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时提供的材料与建邺区一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实行电脑派位入学。

  需要在栖霞区初中学校借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6月12日前联系好借读学校,填写有关表格,6月12日由借读初中学校一并报至区教育局普教科。6月20日,区教育局给本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发放《公办初中学校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单》,并规定7月16日为全区公办初中新生统一报到时间,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报民办核表后不得改志愿

  民办学校的招生实行免试入学的招生办法。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学生如有择校需求,在栖霞区就读的本区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于5月30日-31日在毕业小学领取择校志愿表,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或南京外国语学校。志愿填报完毕交还学校,学校负责将学生的志愿信息输入电脑,并打印出一式两份核对表,学生家长核对无误后须在核对表上签字认可,交一份给学校,另一份本人留存。核对表交还学校后一律不得更改志愿。若违反操作规定,所填志愿一律无效。

  在外区借读的栖霞区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于5月30日-31日在迈皋桥街4号(迈皋桥中心小学内)进行择校报名。

  非栖霞区户口的借读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回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填报择校志愿表。

  已经被特色学校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择校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今年,栖霞区区域内有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和南江中学两所民办初中学校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凡报名人数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额录取新生的招生办法;报名人数未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全额录取,未完成的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可转入自主招生计划。区教育局于6月22日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结束后,区教育局现场办理民办学校录取审批手续。通讯员 栖教 快报记者 黄艳

  建邺区2008年中学招生计划一览表

  栖霞区2008年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范围和招生计划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