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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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招投标 违规者快去“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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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1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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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投标 违规者快去“自首”
  快报讯(记者 陈英 通讯员 岳飚 刘有龙)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昨天南京开始对此类现象展开专项整顿,市纪委、市建委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从2004年以来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中有“不良”行为的当事主体在5月份去“自首”,否则在6月份开始的重点整治中被查到将严惩不贷。

  2006年9月,某银行新办公楼要搞内部装修,对外公开招标,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王某和季某是两家装饰公司的老总,得知这一消息后,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两人向别的公司“借”来资质报名投标。顺利入围后,两人又合作围标,还与其他入围单位达成协议串通投标标价,约定事成后带他们分“好处费”。最终,被王某借用资质的深圳长城中标。此案查处后,王某、季某被追究刑事责任,还分别被处以15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此次整顿时间范围为2004年以来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这次整顿留了“自首”时间,5月份是自查自纠阶段,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应主动到市专项整顿协调小组办公室做出书面说明并登记备案。办公室地点:宁海路66号,举报投诉电话:83753506。6~8月是重点整治阶段,违法行为被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陈绍泽表示,要通过这次整治,让南京成为守法企业的“吉祥地”,不法企业的“滑铁卢”。当事人能自查自纠、并保证不再犯将最大限度给予从宽处理;未主动自纠的一旦查到,处理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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