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的民工王某被安排在夜里看守工地,结果值班时遇到小偷。王某制止小偷行窃时,被小偷打掉了五六颗牙齿。事后,王某认为自己为了保护工地财产而受伤,要求按照工伤待遇处理,却遭到工地负责人的拒绝。
工人看工地被小偷打伤
王某在南京某工地打工,负责每天晚上值班看管工地,防止有不法人员前来盗窃。4月15日晚上,王某像往常一样,工地上的工人下班后,他就睡在大门口的帐篷内,随时保持警惕。大概夜里1点多的时候,王某听见有异常的声响,便起来查看情况。
王某看到,有两个黑影正在工地上鬼鬼祟祟,好像是小偷。王某立即大喊抓小偷,并拿上棍子上去一看究竟。两人一看被人发现了,就想逃跑。王某将他们拉住,并高喊抓小偷。两人急了,对着王某就一顿暴打,一直把王某打倒在地不能动弹,才匆匆离去。王某痛苦地爬起来,发现自己全身都受了伤,还有五六颗牙齿被打掉,满嘴都是血。
受伤后得不到工伤待遇
王某找来几个工友,请他们把自己送到医院,并让他们通知工地负责人。王某伤得不轻,特别是口腔受伤严重。听说王某被小偷打伤,工地负责人为王某垫付了几百元医药费,并让王某好好休息。
王某出院后找到工地负责人,问自己的情况算不算工伤,如果是工伤的话,就要申请做工伤认定和工伤等级鉴定,然后依照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工地负责人却不承认工伤一说,“你只是工地的临时工,工伤这个问题要我们和发包方再商量,而且,你到底是不是因为抓小偷受伤的,现在还不好说。”王某听到这样的话,十分伤心,他说:“工地没有给我交工伤保险,现在我受伤了,他们就不想承担责任了。”
律师:这算工伤,可申请认定
几次协商无果后,王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个说法。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唐岩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唐岩说:“王某为了保护工地的财产而被小偷打伤,应该可以认定为工伤。”
至于工地负责人所说的“无法证明是抓小偷受伤”,唐岩解释说,法律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王某不必担心举证的问题。
唐岩告诉王某,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接着还可以申请做伤情鉴定。如果单位对结果表示异议不愿赔偿,王某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快报记者 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