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仅为几千块 杀债主焚尸
· 怕搞传销 两个儿子绑住老父腿
· 为一套房 “假离婚”变成真离婚
· 10多户人家沿轨盖“危房”
· 上千万元外币进出境被截获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5 月 13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仅为几千块 杀债主焚尸
行凶后制造情杀假象,昨天被正法
  由于无力偿还数千元的欠款,在宁打工的陕西宝鸡人强西峰竟设计将债主老乡诱骗到南京市浦口区凤凰山公园内喝酒,趁老乡醉酒之机,锤砸刀捅,致使老乡当场死亡。为逃避追究,强西峰又制造情杀假象、毁灭罪证,在残忍割掉死者的生殖器后,又焚烧死者尸体……

  去年8月,南京中院判处强西峰死刑。昨天上午,南京中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命令,将强西峰执行死刑。

  无力还债动杀机

  今年30岁的强西峰来自陕西省宝鸡市,之前一直在南京一家涂装公司打工。同样来自宝鸡的18岁梁某也在这家涂装公司上班,于是,两位老乡经常凑在一起上网、喝酒。这梁某也很讲义气,由于没有身份证,平常单位发钱,他就让单位直接打在强西峰的卡上。

  强西峰嗜好抽烟、喝酒,还经常跟一帮所谓的朋友下馆子,工资一到月底就没了。于是,老乡梁某在这个时候就成了他的“救命稻草”,强西峰经常向梁某借个三五百元。

  这钱来得轻松,去得也快,一段时间下来,强西峰仔细算了下,从梁某那里借了有数千元钱,而他一个月才1000元左右的收入,也就是说,他要几个月不吃不喝,才能把梁某的钱还上。

  而此时,春节也越来越近,梁某也跟他要了几次,说春节前带钱回家过年,这让强西峰感到很郁闷。他表面上虽然应承着“这钱没问题,马上还给你”,但他心里知道,这么多的欠款肯定是还不上。

  如何摆平这个事情呢?强西峰左思右想,终于想到一个恶毒主意,“将他杀了,再毁尸灭迹,这事不就了结了?”为此,他开始偷偷准备作案用的锤子、刀等凶器,静静等待时机的到来。

  杀死债主毁尸灭迹

  去年2月11日下午,梁某将行李搬至强西峰的租住处,准备次日下午与强西峰一起从南京乘火车回陕西过春节。

  “时机来了!”强西峰很兴奋。“马上我们就要回老家过年了,回家不一定有机会在一起喝酒,不如我们哥俩先好好庆祝一下。在公园怎么样?环境绝对优雅。”强西峰提议道。

  “那好啊。”不知是计的梁某随即答应下来。当晚8时许,梁某购买了酒菜,强西峰选定了在僻静的南京市浦口区凤凰山公园里饮酒。

  “咱哥俩认识真是缘分,来,喝一杯。”“这边喝酒环境多好,来,干掉。”在强西峰一声声诱骗之下,直率的梁某一杯接一杯喝,不一会儿,便醉倒在地上。

  强西峰上前推了几把,见梁某丝毫没有反应,当即凶相毕露,掏出事先准备好的铁锤,猛击梁的头部数下,并持刀刺梁某的腰部,致梁某当场死亡。事后经法医鉴定:梁某系被钝器多次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在杀害梁某后,强西峰还煞费苦心地进行了策划:为逃避司法机关追究,转移办案人员的视线,他制造出一番“情杀”的假象并毁灭罪证,为此他残忍地割掉梁某的生殖器,随后在现场抽了一支香烟,焚烧尸体后逃离现场。

  谎称防卫 难逃死罪

  就在作案后的第二天上午,市民尹某等人就在公园里发现了尸体,并报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07年3月9日,强西峰在陕西省咸阳市被抓获归案。

  也许是感到自己罪行严重,将会受到最严厉的刑罚,强西峰在法庭上对自己的罪行进行狡辩:“是梁某先对我谩骂、用刀捅、用铁锤砸的,我是出于防卫才杀害他的。”

  除此以外,强西峰还狡辩:“是梁某欠我3000多元钱,而非我欠梁某钱款;认定我预谋杀人的证据不足;被害人有过错,我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在铁证面前,所有编造的谎言都是苍白无力的。强西峰胞兄、强西峰姐夫的证言均证实,2007年春节期间,强西峰对其讲过在南京将一起打工的梁某杀害的事实。同时,该证言与强西峰姐姐的证言相互印证。此外,强西峰的姐姐还证实,强西峰欠她3000多元外,还欠信用社1万元的贷款。

  南京中院审理认为,强西峰因无力偿还被害人梁某钱款而故意非法剥夺梁某的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强西峰出于卑劣动机,有预谋地杀人,手段残忍,作案后焚尸灭迹,罪行极其严重,且无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故于去年8月24日,一审判处强西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损失130415元。

  通讯员 刑一 高纯 快报记者 宗一多 文/摄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