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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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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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套房 “假离婚”变成真离婚
昔日夫妻对簿公堂
  一年前,王兵文和妻子陈玉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是,一年之后,王兵文却以陈玉采取欺骗手段诱骗他离婚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昔日的恩爱夫妻站在法庭上对峙,原因就是协议中的这套房子。

  一套房子几番纠葛

  2003年3月,夫妻二人买下这套房子,和父母一起住。双方约定,王兵文占80%的份额,陈玉有20%的份额。几个月后,王兵文的亲戚为了能享受单位的购房补贴,就和两人商量,将这套房子先过户到他的名下,等到领取购房补贴后再过户回来。三年后,亲戚拿到购房补贴了,又将房子转到了王兵文的名下。这一次的份额,王兵文和妻子约定,两人各占一半。

  到了2007年年初,因为家庭矛盾,小夫妻俩又和王兵文的父亲签订协议一份,协议中约定,房子是由王兵文父亲和陈玉母亲合买的,双方出资各占50%,这套房子的产权归小夫妻俩所有。除此之外,公公婆婆需要搬出这套房子到外面租房子住。以上无论谁和谁在此日期前打的欠条一律作废。

  赶父母出门提出“假离婚”

  虽然签下了这张协议,但是,家里的纠纷并没有因此而停歇。“为了让父母彻底离开这套房子,我们两个人就合谋假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将这套房子赠送给了陈玉。”王兵文说。他们原来的想法是,房子给“前妻”了,父母也就不能惦记这套房子了。

  “这些事,都是陈玉想出来的。”王兵文补充。

  按照计划,两个人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了,在协议中,两人还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

  “离婚”之后,父母果然搬了出去,但是,等到王兵文找到“前妻”要求复婚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事情发展出乎他的意料,不过他还是不停地去找陈玉协商。“找了一段时间,她就是不同意复婚,我让她把房子还我,她也不肯,说我是自愿给她的。”王兵文说。

  房子要不回告了前妻

  2007年年底,事情协商了近一年,没有任何结果,懊悔之余,王兵文来到法院,把前妻告了。“我们是合谋假离婚,在离婚协议中,我将父母用一辈子血汗钱为我购买的房屋送给陈玉,就是为了让父母不要和我们一起住。”王兵文很无奈。

  他同时认为,陈玉是采取了欺骗手段和他离婚的,就是为了骗取房子。而他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处分,不是他真实意思的表达。

  “我要求法院撤销我们在离婚协议中所约定的房子给陈玉的那项条款。”王兵文表示。

  法庭上,陈玉给出的说法完全不一致。“我们离婚就是感情破裂了,离婚和分割财产全是我们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的情形。”陈玉说。

  江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兵文和陈玉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具有判断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王兵文在离婚中将属于自己的房产处分给陈玉时,应当对自己的处分行为承担责任。而王兵文主张自己受到了欺骗,离婚协议的约定不是他真实意思的表示,可是,又没有向法院提供充分证据加以证实。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王兵文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江研 记者 李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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