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国一家调查机构发布的最新“2008办公室恋情报告”显示,随着人们在办公室中的时间越来越长,女性进入职场的人数越来越多,办公室恋情更加普遍。
美国广播公司(ABC)10日报道,一些公司担心办公室恋情影响正常工作,要求雇员签订所谓的“恋爱合同”,承诺自己对办公室恋情说“不”。
“恋爱合同”
报道说,这些要求职员签订“恋爱合同”的公司主要担心恋爱会让企业内部关系变复杂,更难于管理。
就业方面的专业律师斯蒂芬·泰代斯科说,这种“恋爱合用”能帮雇主省去不少麻烦,因为人们很难辨别办公室内的暧昧关系到底是恋情还是性骚扰,雇主首先要确保,不论如何办公室某位员工的个人行为不会惹上性骚扰的官司。
《早安美国》节目中专门负责职场新闻的托里·约翰逊说,“恋爱合同”的管理功效就像结婚证书一样,这可以让雇主放心。
有喜有忧
根据www.vault.com职场信息网站公布的“2008办公室恋情报告”,82%的受调查者说,知道身边同事的办公室恋情。
不愿透露全名的M·T和克里斯说,他们就是办公室恋情的受益者,两人现在已经订婚。
但也不是所有的办公室恋情都一帆风顺。报告结果显示,9%的办公室恋人在恋情失败后,由于过度伤心而辞职,6%的办公室恋人在恋情成功后,反而要求把两人调到不同部门,以免见面太多影响感情。
工作成生活
报告说,随着人们工作时间延长,很多情况下,在同一部门工作的同事成为陪伴人们从早到晚、一日三餐的对象,于是人们和同事的关系界限也变得模糊不清。
46%的受调查者承认曾经和同事恋爱,其中20%发展成婚姻或长期稳定的恋爱关系。同时,30%的人说,他们和工作伙伴的关系就像夫妻,每天一起吃饭,在工作间隙聊天,但却没有浪漫的感觉。
报告显示,大部分办公室恋情发生在同级之间,但也有15%的受调查者说他们曾和自己的老板发生恋情,15%的人说他们曾和自己的下级恋爱。
此外,办公室“出轨”现象也时常发生。48%的受调查者知道已婚同事曾和其他同事“出轨”,40%的人知道某位已婚或有稳定伴侣的同事曾在公务旅行中与其他同事“有染”。
“我们都认识她先生,”一名受调查者说,“这让我们感觉非常不舒服。”何珊(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