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出台后,受到了市民的关注,这两天快报96060热线已接进了200多个咨询电话。昨天,快报记者再次约请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周莹科长进行了解答。
与单位解除关系的“女干部”何时退休
读者:我是一名女职工,47岁从单位买断工龄,现在每月自己缴纳保险,那我的退休年龄是否是55周岁?
周莹:如果是女性的话,按目前的政策可以50岁退休。47岁从单位买断工龄,如果从事管理岗位,按目前的政策也可以50岁退休,但必须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费满两年,到达50、51、52、53、54、55岁后即可办理退休手续。这里要说明的是,如果说是纯粹的自由职业者,也就是从来没有在企业工作过,那就必须到55岁退休。如果曾在企业工作过,无论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从单位下来以后,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按目前的政策,可以50岁退休。如果女干部在49岁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则必须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费满两年,如果超过了51岁的生日,就必须要到52岁的时候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新办法不考虑特殊人群的增发
读者:过渡期养老金新计发办法是否考虑高级职称人员的增发数?
周莹: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的新计发办法是一种义务与权利更加紧密挂钩的办法,即根据缴费年限的长短和缴费基数的多少来确定养老金。新计发办法只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相关,并不涉及职称,一般来说,高级职称人员缴费基数会高于普通人员,那么在养老金中也会有体现。
多个账户可合并计算
读者:我2007年10月20日从单位辞职,此前的一个月,我已经在另一个单位重新就业并参保,中间重复缴费的那一个月,该怎么办?
周莹:对于重复缴费问题,以往省、市对此均没有明确规定。而新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不同单位之间流动,或在以单位参保和个人参保形式转换过程中,出现重复缴费情形的,可以将重复缴费期间的缴费工资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但缴费年限不得累加,记入其基本养老保险档案和证(卡)的缴费工资不得超过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上限基准数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