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第一大股东的“惜售”相反,很多上市公司的第二到第五大股东抛售解禁股之意相当坚决。沪深1392家上市公司2007年报和2006年报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统计对比显示,第二到第五大股东堪称解禁股抛售的先锋,而第二大股东更是抛售的绝对主力。
股东户数激增六成折射解禁股抛售
截至2007年底,沪深两市A股共有1576家上市公司。剔除没有公布2007年报的九发股份、*ST威达外,另有182家公司则因为暂停上市或者2007年才上市,其十大股东缺乏可比性。这样,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就剩1392家。聚源数据的统计显示,这1392家上市公司的股东户数和户均持股数在一年间分别增加了58.60%和减少了31.30%。
股东户数和户均持股数的一升一降,表明上市公司的持股集中度在这一年间出现了巨大的分散。2007年底时,上证综指收报于5261.56点,远远高于2006年底时的2675.47点,因而表明这种变化并非是股价下跌的产物,而是少数大股东抛售解禁股、广大投资者接盘所致。
二股东是解禁股抛售绝对主力
聚源数据的统计显示,在上述1392家公司中,第一大股东表现得相当“惜售”,2006年底和2007年底的平均持股比例分别为35.99%和35.92%,持股比例仅减少1.99%。不过,与第一大股东的“惜售”相反,这1392家公司的第二到第五大股东抛售解禁股时却相当坚决。统计数据显示,第二到第五大股东的平均持股比例,从2006年底到2007年底分别减少了7.88%、8.91%、6.91%和7.57%。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第二大股东才是绝对的抛售主力。正由于第二大股东的猛烈抛售,使得部分公司原第三大股东“晋升”为第二大股东,由此导致了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减少幅度在总体上小于第三大股东的假象,第三、第四和第五大股东的情况依此类推,统计数据显示,在“大小非”抛售解禁股的笔数中,接近半数与第二大股东有关。
业内人士认为,第二大股东成为抛售解禁股的绝对主力与它们的尴尬地位密切相关。虽然持股比例一般要远远比其他股东多,但第二大股东在上市公司中的第二把交椅并不好坐,往往受制于第一大股东,附属地位让它们难以真正发挥影响力。通过抛售解禁股选择退出,便被视作一种明智的决策。
快报记者 陈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