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日获得最新消息,今年度南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调标时间将提前到7月份,其中市区的标准拟提高30元,具体调整方案目前还在审核阶段,有待政府批准后实施。
2007年8月份,南京市提前两个月调整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从280元提高到30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140元~180元提高到150元~200元。有关部门表示做这样的调整,是因为当年物价上涨过快。记者了解到,去年,南京市财政多拿出408万元用于支付低保金。
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今年4月份,南京的低保户已经拿到了三个月的临时物价补贴,但物价上涨对低保家庭的生活影响很大,所以他们打算把原定8月份的低保调标工作提前到7月份。不过,最终何时调、怎么调还是由政府结合多方面实际情况统筹决定。记者了解到,根据新出台的《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此次调整将加大对老、弱、病、残、幼、学等低保对象中特别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采用“本人每月按保障标准增发10%或20%保障金”等方式予以特殊照顾,而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老低保户也将退出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