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对“冠福家用”的一名“大小非”股东违规减持行为进行了处罚,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强调,各会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大小非”股东减持的监控,对于未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约束客户交易行为的会员,深交所将严肃处理。而针对“大小非”违规减持行为,证监会有关人士近日也表示,后续将出台更加严厉的政策。
据介绍,深交所日前在实时监控中发现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冠福家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法人股的股东“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年4月21日至5月6日期间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卖出“冠福家用”解除限售存量股份135.96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19%,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据悉,深交所在实时监控中,已多次通过相关会员和营业部,以及上市公司向“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提示在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但“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仍然发生违规减持行为,情节较为恶劣。对此,深交所根据《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决定从5月7日至5月27日止,对该证券账户实施15个交易日的限制交易,禁止该账户在上述期间买入和卖出深市全部交易品种。同时,深交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进一步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冠福家用”是新老划断之后上市的公司,其非限售流通股并不是股改时期形成的。
不久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曾在今年4月29日的日常监控中发现宏达股份两个“大小非”股东违规减持,上交所根据相关规则,对这两名“大小非”股东进行了处罚,并已提请中国证监会继续查处。而针对“大小非”违规减持行为,证监会有关人士近日也表示,后续将出台更加严厉的政策。
快报记者 屈红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