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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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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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被扣还被罚30万
老赖:再也不敢当老赖了
  快报讯(通讯员 明执 高彦 记者 马乐乐)南京一家开发商拖欠300多万元不还,面对法院的一次次催要,公司法人代表总是“打太极”。4月底,高淳县法院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这家开发商罚款30万元,并扣押了该公司一辆宝马车。面对如此强力的处罚,开发商立马焉了。

  今年1月底,常州一家机械公司向高淳县法院申请执行300多万元欠款。被执行人是南京某房地产公司,由于在官司结案后始终拖欠不还,对方只好求助于法院的执行局。

  立案后,执行人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这家房地产公司的法人代表李某收到后找到法官说:“现在临近春节,执行对公司影响太大。这样吧,等过了春节我就到法院来协商解决。”眼看只有几天就过春节了,执行人员同意了李某的请求。

  春节过后,执行人员多次联系李某让他到法院协商处理,谁知李某却以种种理由搪塞、推诿。为防止他转移财产,法院依法查封了该公司所属的车辆和开发的房产。

  3月底,李某仍然讨价还价:“我先付150万元行不行?”执行员向其送达了通知,并明确告诉他,如不按该承诺付款,法院将进行相应的处罚。但李某仍迟迟不肯履约。

  4月中旬,执行人员从高淳乘车来到南京市区,找到了李某的家。通过李某居住小区居民得知李某的行踪后,执行人员隔天蹲点守候。4月25日晚上11点多,执行人员接到小区居民举报李某已回家,于是当夜立即赶往南京市区,在小区里找到了李某公司所有的一辆宝马750。次日凌晨,法院勒令李某交出车钥匙,将这辆宝马车开回高淳,由法院扣押,同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在接到罚款决定书后,李某马上前往法院进行协商,并与对方达成还款协议;同时,他认识到了错误,如期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以后再也不敢当“老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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