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施工方中建二局宁波万达广场项目部受到业主方大连万达集团的奖励:除了现场颁发奖金30万元人民币,万达集团决定,项目如果获得国家工程质量“鲁班奖”,将另行给予重奖。万达集团还给予中建二局宁波万达广场项目部一项特殊优惠政策:以后万达集团在华东区域的项目,该项目部无需招投标而以议标形式优先获得工程承建资格。
对施工企业给予重奖和优惠政策,在国内是极其罕见的,却是万达集团的一贯做法。
重视工程质量是万达集团成立20年来的优良传统。
创业之初,万达集团就把狠抓工程质量作为立足点。1995年,万达集团在房地产行业率先提出“消灭合格工程,争创全优工程”的口号。规定万达开发的住宅工程全部达到优良等级以上,从而使万达集团在2003年国家取消工程质量等级制度前所开发的几百万平方米房屋全部达到市优以上工程质量等级。
1996年初,万达集团提出著名的“三项承诺”:第一,保证商品房不渗不漏,发现渗漏,赔款3万元;第二,保证商品房销售面积与产权证面积相符合,面积不符,缺一赔三;第三,从购房之日起到竣工入住后60天内自由退换房。“三项承诺”由于标准很高,给万达集团增加不少工程成本,但促使万达集团在工程质量和维护消费者利益方面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由于工程质量出众,万达集团在全国树立了“万达等于优质工程”的品牌,也赢得了“住好房、找万达”的市场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