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朱俊骏)自从收到法院的这封挂号信后,李先生一直生活在忐忑不安中,生怕自己的房子被查封了。原来,法院在寄来的材料中,说他所欠的贷款迟迟不还,银行将委托法院过来查封房子。但是,李先生的房贷正如期还着,怎么会惹了这个官司呢?
李先生是在今年4月20日收到来自江宁法院这封挂号信的,信上的地址正是他的房子——但收信人却不是他,而是一个姓钟的人。打开信一看,李先生大吃一惊,里面竟然是一封民事起诉状,原告是农业银行,被告就是钟某,起诉钟某原因是因为钟某没有按期还房款,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在这封起诉状中,钟某所买的房屋就是李先生现在居住的房子。
李先生很害怕,他是在2005年买的这套房子,贷款银行恰好就是原告农行江宁支行。但是,这笔贷款他正在按期偿还,并没有欠银行的钱呀?
李先生百思不得其解。昨天,他来到农业银行,想探明情况。当银行的负责人看到这封诉状后,也很不理解,钟某抵押的房子是在另一个小区。
这份诉状是银行的代理律师所写,这家律师事务所叫江苏联动律师事务所,不久,律师所的有关负责人赶到银行。原来,2007年的时候,李先生也曾拖欠贷款被银行起诉,这份资料就留在了律师所。这一次,律师在写诉状的时候,弄错了文件夹,不小心把李先生的地址写在了钟某的诉状上,造成了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