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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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要拆迁 居民与社区争搭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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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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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树不补栽 居民不答应
  投诉人:月苑南路9号院数十位居民

  投诉内容:长了20多年的大树,砍了多可惜啊!前天下午,我们手拉手护住这棵大树,但最终还是没能阻拦工人们将树锯倒。

  [记者调查]

  月苑南路9号是玄武区老年公寓,目前院子里西南区域已经围挡,成为一片建筑工地。被砍伐的泡桐树位于公寓院内西南角。

  记者看到,这里有一棵约3层楼高泡桐树,但距离这棵树四米远外,一棵泡桐树已经被砍,地面上只留有一个大树桩。“昨天下午,我们几十个人手拉手护着这棵树,但树还是被砍了。”几位居民心疼地说。一位老大妈还拿出一张拍有这棵树的老相片,记者看到,被砍的树约有4层楼高。

  在工地上,工人正在施工。据了解,这里将建老年公寓食堂,建设单位是玄武区国资投资管理控股有限公司。“我们有许可证。”现场一位姓杨的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相关批文。杨某说,他们数月前就跟社区和居民沟通过,居民也知道这里将开建公寓食堂。在规划图上可以看出,被砍伐的泡桐树正处于这个未来食堂的一角。

  “砍掉这棵树也得到市园林部门的许可。”杨某带记者来到公寓大门口,这里贴着一张市园林部门的“园林绿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内容是准予砍伐这棵泡桐树。然而,文中最后一句这样写道,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砍伐泡桐前必须就近补栽3株干径不小于20厘米的树木。”

  批文明明规定砍树前必须先补栽3棵树,为何现在树砍了,补栽的树连影子也没见?居民们意见很大,纷纷质问工地负责人。

  对此,杨某表示承认,他解释说,目前工地上比较乱,最后的规划还没有完全确定,还找不到补种3棵树的地方,二期工程今年7月才能开工,因此目前无法确定新栽树木的位置。他坦承,砍树与补树顺序颠倒了一下,园林部门批文是先补栽,后砍树,他们是先砍树,以后有条件才补栽。“但我们可以保证,等规划完全确定,肯定会补种3棵树。”杨某称到时这个区域的绿化会比以前更好。

  快报记者 赵守诚 常毅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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