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拆公字(2008)10号
NO.2007G78地块开发项目(二期)项目经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08)第010号
拆迁范围:建邺区:江东门西街60号、62号、70号;积善村162号、163号、167号;雨花台区公路管理站;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江东门西街99号);江东南路2号。(以上门牌均含附号,具体拆迁范围以宁规河西用地[2007]0007号规划红线内的国有土地为准)
拆迁期限:2008-5-6—2008-7-4
不服上述拆迁行政许可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拆迁人:南京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拆迁人联系电话:86570711
拆迁实施单位:南京建邺房地产拆迁建设有限公司 拆迁实施单位电话:86492415
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侯云光
拆迁评估单位:江苏首佳房地产评估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4727389
请上述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84706449
特此公告。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0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