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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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2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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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放不放假 要看单位脸色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五四青年节,14至28周岁的青年将放假半天。听到这个消息,很多年轻上班族十分开心:又多了半天假,真是太好了。不过,他们又想起,单位到时候肯放假吗?如果去上班,有加班费吗?

  于小姐对于多放半天假感到很欣喜,不过,她又生怕到时候单位让她正常上班,还不知道有没有加班费。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了两大类节假日,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另一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如妇女节、青年节等。同时,明确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记者昨天咨询了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妇女节、青年节等节日是一个倡导性节日,是针对部分特殊群体制定的。而根据有关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按照这个规定,五四青年节这一天上班,既没加班费也没有调休或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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