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规定今后凡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从近期看,《意见》出台后,大宗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轻了对二级市场的压力,缓解了对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从长期看,《意见》的出台,通过制度层面的规范和安排,有利于解决全流通后上市公司股东在二级市场一次性集中出售较大规模股份的市场效率问题,避免了这种行为对价格形成造成的扭曲。今后,非存量股份的大宗转让也可选择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以提高市场效率。
所谓“存量股份”,是指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和新老划断后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关于1%的限定标准确定问题,上述人士表示,根据上海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规定,“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达到大宗交易标准;而根据法律规定,主板上市公司最低股本应为5000万股,据50万股和5000万股的比例,确定限定标准为1%。
关于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大宗交易成交价的确定区间,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涨跌停板区间。
根据证监会统计,截至目前,股改后大小非实际减持量仅占理论可减持量的30%,而新老划断后上市的公司于IPO前已发行的存量股份,减持比例更小。
据悉,按照《意见》的精神,证券交易所将出台配套细则,进一步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作出扩大参与大宗交易系统的投资者范围和允许通过证券公司公开发售存量股份等的制度安排,为已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提供高效的转让平台。
快报记者 周翀
新规将减轻二级市场压力
■利好解读
昨日,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大宗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轻了对二级市场的压力,缓解了对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同时,随着参与大宗交易系统的投资者范围的扩大和允许通过证券公司公开发售存量股份等的制度安排建立,可以为已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提供高效的转让平台。
大宗交易为国际成熟做法
相比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公开发售的方式有其独特的优势。由于存在一定的价格协商机制,大宗交易或公开发售具有定价灵活、对场内交易价格影响小、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特点,是更适合大规模股份集中转让的交易方式。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在国外成熟市场上,大宗股份转让一般通过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进行公开发售的方式在场外进行。这是证券监管部门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借鉴成熟市场的监管经验和做法,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建设工作。
券商可发挥更大作用
按照《意见》的精神,证券交易所将出台配套细则,进一步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作出允许通过证券公司公开发售存量股份等的制度安排,为已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提供高效的转让平台。
据悉,券商作为交易所的会员,可以进行大宗交易,既充当买方,又充当卖方,从而扮演类似境外成熟市场做市商的角色。同时,由于券商具有承销资格,故而对于上市公司存量股份的公开发售,可以发挥承销作用。国外大型上市公司出售存量股份时,往往由数家承销商共同进行发售。
基金公司将纳入范围
《意见》出台后,沪深交易所将发布配套细则,为在大宗交易平台转让股份的股东提供高效的、便捷的转让渠道和转让服务。其中,扩大参与大宗交易投资者的范围是一个重要内容,据悉,下一步基金公司将被纳入大宗交易投资者范围。快报记者 周翀
■延伸阅读
二季度共有331亿解禁股
据长江证券统计,二季度大小非解禁进入本年度一个低峰期。4月份解禁上市的有135家,解禁股份92.3亿股,市值合计896.99亿元(按3月30日收盘价),其中解禁市值最大的是工商银行,4月27日解禁市值高达174.5亿元,由于基本是机构配售和非控股股东股,估计会对个股的股价有冲击。
5月份解禁的公司数量不如4月多,但解禁股的数量却有过之而无不及。据统计,该月解禁上市的股票有76只,共计解禁175.3亿股。其中交通银行解禁市值高达1357亿元。浦发银行、中国联通、贵州茅台等解禁市值都在80亿元之上。
6月份解禁上市的公司有83家,解禁63.7亿股,金融类股票解禁数额较大,如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深发展A等。
■小常识
何为大宗交易
所谓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一般是指交易规模,包括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有何交易限制
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定,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在此方面,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
如何交易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15:00-15:30。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成交价。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并由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并且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布。
是否计入指数
此外,大宗交易不纳入交易所即时行情及指数的计算,因此对于当天的指数无影响。
此番管理层利用股改解禁时机大力推广大宗交易方式,不仅能完善交易制度,使之成为今后市场交易和股权管理的常用模式,同时,也能有效稳定交易价格,将大小非减持对市场的冲击减至最小。此外,大宗交易方式也能有效降低交易双方成本,提高市场运作效率。(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