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保安沙师傅
投诉内容:
我在一个小区做保安,值夜班期间睡觉被巡查领导发现了,领导给我指了两条路,要么接受250元罚款,要么辞职走人。我很郁闷,这两种方式都不想选,我该怎么办?
[记者调查]
沙师傅在江北一小区做保安,职责主要是巡逻和门岗值班。4月15日,轮到他值夜班,他便按领导要求,在小区东门岗亭值班。“由于白天太忙,我上夜班感觉很累,但还是坚持值班了”。
熬到凌晨两点多,沙师傅有些撑不住了,便到岗亭附近走走。凑巧,他发现岗亭附近有辆未锁门的面包车,他就拉开车门进去,准备小睡一会。可这一小睡,就是半个多小时。突然,沙师傅盖住脸的报纸被人扯掉,惊醒后发现,查岗的领导正站在他面前。
上班擅自离岗睡觉,且被领导逮个正着,沙师傅很快被分管安保的领导找去谈话。谈话主要内容是,工作失职,按照公司规定,要罚款2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不接受罚款,辞职也可以。
听领导这么说,沙师傅意识到问题严重了,可无论是选择接受经济处罚还是辞职走人,好像都很不划算。“我月工资才850元,一下就罚掉250元,太多了。”沙师傅说,至于辞职走人,他更不愿意。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沙师傅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安保部的领导。该部一姓张的部长称,沙师傅值班时不是打瞌睡,而是三天内累计睡觉超过三小时。“第一次发现后,批评,第二次警告,可他不改,第三次又被我们发现,只能按公司规定处理,罚款250元,或是辞职走人。”
张部长说,物管安保部门要对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像沙先生这样,一旦出事,业主肯定会找物管部门问责,所以公司才这样处罚。
对罚款金额超过相关法律规定一事,张部长称,这是公司规定,他相信很多公司都有类似规定。“罚款250元一点都不多,公司本来早就要让他走人,鉴于他经济条件确实不好,出于同情,才同意将他留下来。”张部长称,沙师傅不愿接受处罚,可以辞职,公司会依法支付其工资。
[律师观点]
罚款超工资20%不合法
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晓峰称,沙师傅所在的公司按照公司规定,给予他一定经济处罚,这个只要在签合同或是上岗前说明过,是允许的。但经济处罚后,每月所扣金额,不得超过其工资的20%,一旦扣款超过当月工资20%,公司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快报记者 李绍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