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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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1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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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无围挡 摩托车飞进3米深坑
一死一重伤,施工方事后加设围挡
  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太惨了,他是活活摔死的呀!如果这里有围挡,摩托车肯定不会冲下去!”前晚10点多,江宁竹山南路潭桥公寓大门口,两名男子骑一辆摩托车径直飞入路边一个约3米深的大坑,一死一重伤。

  大坑位于潭桥公寓大门口正对面的马路边,占据了两股车道,面积约30平方米,深3米左右,大坑靠快车道一侧有一道密封的南北向围挡,但大坑南侧并没有围挡。前晚10点多,两名头戴头盔的男子骑着一辆摩托车高速驶来。当时,大坑南侧站着的两名施工工人注意到了摩托车,拼命招手示意,路边一名遛狗男子也大喊:“不要过去!”但为时已晚,时速达六七十公里的摩托车径直冲进大坑。

  很快,警察赶到现场,大家七手八脚地将两人从大坑里抬出后发现,一名男子已经呼吸、心跳全无,不治身亡。另一名男子只有微弱的呼吸,截至记者发稿,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这处大坑是一家名为华宇非开挖公司为搞道路地下施工而挖的。“当时这处大坑南侧没有挡起来,因为这个大坑南面近一百米处也在搞地下施工,也是一个施工现场,可能是工人为了在两个施工现场来往方便,才没有在这个大坑南侧放围挡。”附近居民说,事发后,施工方在大坑南侧设立了围挡。

  一工人说,虽然南侧没围挡,但大坑南面有两名工人,会提醒过往行人注意,想不到还是出了事。但不管怎么说,施工方先应配合警方调查这起事故,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南京宁联律师事务所左迎春律师表示,事故主要是因为施工方没有做好围挡,导致快速行驶的摩托车驶入大坑,造成严重后果。同时,骑摩托车的男子疏于观察,也应负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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