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拆公字(2008)8号
碑亭巷地块危旧房改造项目经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08)第008号
拆迁范围:玄武区:碑亭巷9号、9号-1、21号-49号(单号)。其中碑亭巷25号砖混六层房屋不在此次拆迁范围内。[以上门牌均含附号,拆迁范围以地字第320102200810036号规划用地红线为准]
拆迁期限:2008-4-29—2008-7-28
不服上述拆迁行政许可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拆迁人:南京圣祺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拆迁人联系电话:86235210
拆迁实施单位:南京创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拆迁实施单位电话:83604308
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张玉兰
拆迁评估单位:江苏汇知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4463939
请上述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84706449
特此公告。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08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