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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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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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强制性国标正式实施
燃气灶不会“自动熄火”不能卖
  快报讯(记者 张淑娟 通讯员 张驰)下月起,不具备自动熄火装置的燃气灶不能继续销售。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家用燃气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所有燃气灶必须设置自动熄火保护装置。昨天,南京市质检院的专家就新“国标”进行了解读。

  南京市质检院机械产品检验室的杨德维高级工程师表示,在使用燃气灶时,一旦炉火被溢出的汤水浇灭或者被风吹灭,通过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能在60秒之内自动切断燃气,避免发生爆炸、燃气泄漏等安全事故。

  目前市场上大多数嵌入式燃气灶具都安装了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只有少量老式台式燃气灶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由于新标准去年6月份就已发布,所以给厂家留出了过渡期。从5月1日起,没有自动熄火装置的燃气灶不能继续销售,市民选购时要多加留意。

  针对广大市民烹饪的习惯,新标准还首次要求加大灶头的主火功率,由原来的2.4千瓦提高到3.5千瓦。“中国人烧菜,一是喜欢开大火急炒,二是喜欢长时间煲汤。新标准的规定,就是为了满足市民的需求。”杨德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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