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黄艳)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教育部门获悉,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迄今已实施三年,今年将迎来课改实施以来的第一届高三毕业生。由于对学生的考核标准有变化,对2008年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认定也发生了变化。总学分达到144分以上,才能毕业。
2008年普通高中高三学生毕业资格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在南京市普通高中就读满三年。二、完成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语言与文字、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等8个领域)的学习任务,达到规定的学时和学分。其中必修课程必须获得116个学分,选修课程获得28个学分以上(选修Ⅱ至少获得6个学分),三年总学分须达到144分以上。三、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的评定等第均达到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评定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
凡三年修业期满,经补考仍未能获得规定毕业学分的学生,或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有未合格等第或未达到C级以上的学生,由学校发放修业证书。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退学者,可由学校发放肄业证书。
教育部门要求,各学校要对高三年级学生学分获得情况进行核查,对未达毕业学分标准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本人予以补考或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