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 教育部要求各部属高校今年面向中西部地区的招生计划不得低于去年,各部属高校在属地的招生计划比例一律不得提高,超过30%的应逐步回调至30%以内。
教育部还表示,未经批准,各部属高校不得自行调整招生计划总规模,也不得接受地方划转的招生计划。独立学院的招生计划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下达。教育部表示,未经批准或备案的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在省属高校方面,教育部还要求,各省(区、市)2008年跨省计划总量得低于2007年本省(区、市)安排的跨省计划总量,其中对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对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等9省(区)安排的来源计划不得减少,各地区计划增量部分应重点向上述地区倾斜。
上限为30%;不得接受地方划转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