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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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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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重残人员 将获生活救助
  困难重残人员

  将获生活救助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南京将对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给予生活救助,近期该政策即将出台。

  据介绍,救助对象为具有常住户籍,无固定收入、不符合当地低保条件,持有县及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一级、二级肢体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精神残疾,一级、二级盲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人员。对纳入重残生活救助范围的对象,其本人参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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