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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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1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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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骗低保 不料老婆跟人跑了
老刘奉劝“后来者”:别跟我一样,赔了夫人又折兵
  为了吃上低保,5年前老刘与妻商议“假离婚”。不料,妻子却假戏真做,持着离婚证,带着财产,与别人跑了。就在他仍懊悔不已时,居民老王也采取了“离婚”方式,向社区要起了低保。“别跟我一样,弄到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啊。”老刘奉劝像老王一样的人,要三思而后行。

  “离婚”后理直气壮要低保

  老王才40岁,可早在5年前就不干活了,靠低保为生。不过,这也情有可原,他是一名残疾人,原本开残疾车带客谋生。2003年,政府取缔三小车,他就失业了。为此,社区让他及家人办了低保。政府还安置了他一个门面房。他炸油条,卖小吃,做过一段时间生意,之后就把门面房出租掉了。现在,这个门面房月租1500元,交给街道100元租金,其余钱就落进了他的口袋。

  如今,老王的妻子也找到了工作,月收入好几百元钱。邻居纷纷反映:“他家不该吃低保。”上个月,社区经过严密调查,发现邻居所言非虚,就停掉了老王家的低保。不料,社区刚停低保,老王当月就与妻子离婚了。随后,他就找到社区,以“一个残疾人带着孩子,生活困难”为由,要求重新吃低保。

  “离婚了,你还是不能享受低保。”社区主任明确告诉他,按照新的低保条例,老王门面房的收入,已超过了享受低保的条件。“我们也调查过了,他离婚之后,跟老婆同住一个屋檐下,依旧出双入对。”社区主任说,虽然老王手持离婚证,但他离婚的“意图”也很明显。

  社区主任还奉劝老王,“你不要弄巧成拙。”

  假离婚让他悔恨5年

  “我们这里有过前车之鉴。”社区主任告诉记者,5年之前,社区居民老刘为了享受低保,采取了“离婚”方式,结果假戏真做,老婆跟别人跑了。

  5年前,老刘看到别人进低保,眼睛红了。不过,他妻子工资高,收入远远超过了吃低保的标准。脑袋灵活的他,钻起了政策空子。他与妻子商量,“我们搞个离婚证来”。妻子当然同意。“我们两个人私下讲好的,我把房子、存款全部给她。弄个离婚证之后,继续一起过日子。”老刘说。

  此后,他果真享受到了低保。不过,妻子却变卦了。离婚不久,她认识了一名男子,待老刘发现时,两个人已经好了很长一段时间。老刘跟她理论,她干脆撕下脸来,把房子出租了,人不照面了。

  老刘欲诉之法律。可在法律上,前妻占了上风,他根本赢不了官司。老刘又与房客闹,房客干脆报警,他又讨不到便宜。“这些年来,我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老刘每每提到此事,懊恼不已。

  他奉劝老王这样,抱着一定想法的人,别和他一样,“赔了夫人又折兵”。

  骗保:最高可做3倍处罚

  据社区主任介绍,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普遍遭遇到低保待遇发放“易升难降”、低保享有者“易进难出”的困境。

  记者也从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在南京,伪造证明材料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者将被重罚。《南京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行办法》中就规定,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实情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经查实,其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两倍的,追回其冒领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高于低保标准两倍的,追回其冒领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并处以冒领金额两倍的罚款。如果还存在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除追回其冒领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最高可处以冒领金额3倍的罚款。

  快报记者 钟晓敏

  ■相关新闻

  骗低保不成

  对社区主任拳脚相加

  快报讯(实习生 李胜华)燕江园社区居委会经过调查,将居民郭某一家的低保资格中止了,没想到张主任和一名社工竟招来郭某夫妻的拳打脚踢,这名社工的家属更是被打得眼底出血和鼻梁骨骨折。目前,受害人已经提起了诉讼。

  燕江园社区主任张明翠告诉记者,郭某一家从1999年开始享受低保,“当时郭某胫腓骨骨折,一直没有工作,妻子打工,符合低保条件。”去年5月,郭某买了一辆别克轿车,由妻子开车送客,自己则在外替人运送汽车。不断有居民反映,郭某家的隐性收入高于低保要求。今年2月,居委会按规定取消了郭某一家的低保资格。3月16日,郭某来到社区老年活动室,先是对张明翠和负责低保工作的许顺贞破口大骂,接着便大打出手。

  随后赶到的民警将他们带到了宝塔桥派出所,许顺贞的丈夫得到消息后也赶了过来。不料在派出所大厅里,郭某的妻子先是从后面踢了许顺贞一脚,郭某又从调解室里冲出,当众把许顺贞丈夫的鼻梁骨打折,并打得左眼眼底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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