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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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坏人”的权利该不该保护?
· 股东可起诉“天价薪酬高管”
· 关键是完善薪酬形成机制
· 调控CPI不能靠压低粮价
· 政府祝贺条幅是“权大于法”的隐喻
· 自己定薪酬,怎会不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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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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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定薪酬,怎会不天价?
  ■第一视点

  3月31日,有关决策层到银监会调研,对银行高管天价薪酬现象表示了极大关注。在已经披露的银行年报中,某商业银行董事长年薪是2285万(去年他的年薪还只是995万元),其他数家商业银行的高管也是动辄数百万元。但银监会表示,由于“所有者缺位”,他们暂时无法对银行高管天价年薪进行监管。(4月8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衡量一个人的价值,有时候并不在年薪多少,而在于我们的国家控股银行的高管是不是真正的银行家?银行是不是真正的企业?众所周知,中国目前的银行很多都是国有商业银行,其所有权当然属于全体国人及股民。可其资本所得却被高管们以天价年薪肆意瓜分了,这难道不是所有者权益的侵吞吗?银行家们如果凭一己之力让银行的服务水平和赢利能力空前提高,那倒也罢了,可问题是,现在银行的坏账、呆账层出不穷,敢情这是为了孕育出高管们的“天价年薪”,让国有商业银行都沦为少数人的提款机不成?即使国有商业银行有了些许利润,这也不是个人的功劳,而是资本的功劳,不是个人的能力,而是资本的能力,特别是如果他掌握的资本不是他自己的时候,他当然无权自定酬薪!

  当今一个普遍的现象是,中国的分配方式是按级别分配,按职务分配。而分配权又控制在高级别、高职务者的手里,所以就造成两极严重分化现象——财富都流向有权力的那边去了。那么,要不要对银行高管的薪酬进行监管?答案是肯定的。好在,如今监管部门终于发现导致银行高管天价年薪的症结在于“所有者缺位”,这个漏洞怎么弥补,我们就拭目以待了。(符玉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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