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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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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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口可单独申请经适房
  北京消息:

  小三口与父母住在一起,能不能单独申请经济适用房呢?近日北京市建委给出答案:可以。所谓“小三口”,就是子女一家三口与父母同住在产权属于父母房子内的。北京还特别制定了细则:作为两个家庭分别申请时,小三口提出申请的,人均住房面积可按5口人计算,如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另外,如果老两口再申请,住房面积要按2口人计算(因为小三口已视同无房)。若老两口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小三口可视为常住共居人口计入申请家庭成员,按5口人计算人均面积。

  南京在这方面有何规定,请看记者打听。

  快报记者尹晓波打听:

  南京市房产局房改办人士说,南京的小三口也可以单独申请经适房,只要符合三个基本条件(具有南京市城镇户口满5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每月750元/人的住房保障收入控制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人的全市住房保障面积控制线)的,都可以。不过,目前细则还没出台,具体的申请要等到相关细则公布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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