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昨天公布的2008年3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显示,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居首位的仍然是肺结核。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些病人明知患有肺结核,乘坐公共汽车时也不戴口罩,照样到餐馆吃饭,更不愿意公开自己的病情;有些病人在被确诊为肺结核后,不愿意配合治疗。有关专家说,这些问题的背后,反映出当前对肺结核病人在法律法规方面仍然存在监管空白。
[现状调查]
患病后正常坐公交、聚餐
“有些肺结核病人来开了药后,直接把药盒子扔到医院的垃圾桶里了,只把药藏在包里带回去,病人害怕把药盒子带回去后,被别人发现自己得了肺结核的真相,影响到工作和人际关系。”南京市胸科医院的专家说,有一部分肺结核病人的心态不正常,没有把自己的病情告诉单位和同事、朋友,仍然像正常人一样,上班、下班、坐公交、聚餐。虽然医生一再强调,在公共场合最好戴口罩,这样就不会传染其他人,但他们不敢那样做,他们觉得那样太招摇,别人一眼就看出有病了;有的病人查出是肺结核后,就消失了,根本不住院治疗。
为了让肺结核病人得到规范治疗,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会送药上门,但很多肺结核病人对此并不配合。工作人员在对肺结核病人的回访过程中,经常遇到病人坚决否认病情的情况。“有些人怕受到单位同事、朋友的歧视,在填写姓名、居住地时随意填写虚假信息。当疾控中心、社区基层医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上门追踪督导治疗时,往往被告知查无此人。”有关人士说,这就导致有些肺结核病人“人间蒸发”。
[社会危害]
每年平均可能传染15人
有些肺结核病人认为“这是自己的隐私不需要别人知道”。专家说,这是不对的,肺结核虽然不是烈性传染病,但活动性肺结核可具有传染性,有研究表明,一位传染性强的肺结核病人每年平均可能传染15人,而且传染病与其他病种不一样,具有很强的社会属性,逃避行为不但会导致自身病情转入慢性给家庭带来更大的经济负担,而且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
专家说,一般来说,所有的人都是肺结核的易感人群。有的人受到感染后可以在几个月内发病。有的人可能若干年后才发病。多数人(约90%)可能一生中不会发病。传染性肺结核病人一旦被发现,经过正规、合理的治疗后传染性就会消失,不再是传染源。肺结核的治疗需要至少6-9个月的疗程,如果病人未满疗程即自行停药,或不正规的间断治疗,就可能导致病人体内的结核杆菌产生耐药,使治疗失败。
[治疗难度]
没有法规要求必须隔离
专家介绍,为了保证药品的疗效,发现肺结核病人后,患者必须在医护人员的监督下服用,直到治好为止。但其实这样的操作难度很大。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法规强制肺结核病人服药治疗,目前的法律中,也没有哪一条规定,肺结核病人必须要隔离治疗。医院和相关部门都十分头疼,以前就碰见这样的患者,大吵大闹,任凭如何劝说,都不愿意服药。对于有传染性的肺结核病人外出或者正常社会交往等问题,专家认为解决这个问题最主要的还是要靠病人的自律。快报记者 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