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30日上午,身穿囚服的王广玉从安徽淮南市第一看守所转到合肥监狱。王广玉走进的是入监大队,是罪犯进入监狱改造的第一站。王广玉的罪名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7年12月29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上述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追缴犯罪所得及违法所得332万余元上缴国库。
职务升迁,他开始变化
按照安徽省委统一部署,2006年7月1日,合肥市三县四区党委换届工作全面结束。由于此次换届工作党政领导职位被大量精简,连任瑶海区区委副书记的王广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连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作为区政府一把手,王广玉对未来描绘了蓝图:要将瑶海区打造成现代化制造加工区、省城商贸物流集聚区,到2010年实现营业额20亿元;打造旅游休闲区,构建“生态瑶海”名片。
王广玉的蓝图还停留在酝酿阶段便终止了。一周后,他从延安考察回来刚走进办公室,就被安徽省纪委的办案人员带走了。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2006年7月12日,安徽省检察院决定对其依法立案侦查。
根据王广玉的交代,侦查人员从其办公室书橱里,搜出了他以多个户名,分别存入合肥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徽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国债等,共计371.37万元。
2006年7月19日上午,经安徽省检察院决定,王广玉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日被逮捕。
出身农家的王广玉大学毕业就进了县委机关,无论是当计委主任,还是财政局局长,王广玉都经常提醒自己,一定要把握好自我,不能在权钱色上出问题。
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王广玉的思想开始发生变化。在2000年9月担任肥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后,他的应酬多了起来,经常被一些老板约去吃喝、洗澡、唱歌。
与老板比富开始受贿
时间长了,他渐渐开始收别人送的烟酒等礼品。到省城任职后,由于分管经济、科技、政法等多项工作,被拉去娱乐、休闲的机会就更多了。看着老板们出手阔绰地花钱,王广玉的心理开始失衡。他虽然有职有权,但一个月的收入还不及这些老板一顿饭钱。他期望自己也能成为千万富翁。
有了和老板们比富的想法后,王广玉开始与开发商称兄道弟,对送礼者来者不拒。到瑶海区任职还不到一个月,他就迎来了第一个行贿者——静安公司(静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斌(另案处理)。
孙斌也是肥东人,王广玉在肥东任职时,两个人就熟络了。2002年11月的一天,王广玉到孙斌的办公室,孙斌向王提出,静安公司今后到瑶海区投资项目,希望能得到王的关照。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两万元,说:“王书记,听说你小孩刚考上大学,我也没什么表示的,这点心意您收下。”王广玉笑了笑,把钱收下了。
2003年5月,经王广玉介绍和推荐,孙斌和安徽省帮才公司(帮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取得了瑶海工业园区瑶海家园恢复楼的项目。为表示感谢,当年5月26日,孙斌在合肥一家五星级酒店宴请王广玉,席间送给王一张存有近10万元的工商银行牡丹卡。王广玉收下之后,孙斌分6次给这张卡存入120万元。孙斌每次存入后,都会及时告诉王广玉,以便王用着方便。
在接受孙斌巨额贿赂的同时,王广玉还先后3次收受孙的合伙人帮才公司董事长许某所送20万元。
按照当初《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定价,瑶海家园恢复楼项目建筑面积价格是650元/平方米,王广玉收钱后,孙、许两位老板提出,建筑原材料价格上涨,要求提高建筑成本60元/平方米。王广玉按照孙、许的要求,提高了建筑成本。
收了钱也未必办事
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促进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2004年,经瑶海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区领导与优秀人才联系制度,联系对象都是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较有影响的市、区拔尖人才及民营高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带头人等。区委规定,每名区领导负责联系一到两名优秀人才,通过走访、看望、座谈等形式,了解他们的科研、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听取优秀人才对瑶海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王广玉却从中窥到了“商机”。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瑶海区教育局局长唐某是王广玉联系的优秀人才,王广玉一直考虑怎样让唐某为自己捞钱做点贡献。
2005年8月,静安公司董事长孙斌开始开发“君柳河畔”住宅小区,粗略一算,光开发前期教育设施配套费就接近200万元。为了能减免费用,他找到了王广玉。收了孙斌130多万元的王广玉,当着孙斌的面给唐某打电话,让唐对“君柳河畔”小区的教育设施配套费按50万元收。唐某只好按区长意见,使孙斌少交了130余万元的教育配套费。
合肥金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钟某,是区委书记许某联系的优秀人才。2005年底,王广玉先后为金钟公司解决了2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及批准由区财政暂借给该公司300万元周转资金。按说,作为一区之长,这都是自己工作职责内的事,但2005年和2006年春节前,钟某两次给王广玉送去1.5万元的感谢费,王广玉都笑纳了。
王广玉不仅从优秀人才身上揩油水,还对一些人才进行欺骗,收钱不办事。安徽国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某是瑶海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永鹏(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联系的优秀人才。2004年四五月份,郭某想购买瑶海工业园区一块40多亩的土地搞开发,多次找王广玉帮忙。王广玉明知想买这块地的有好几家,还是收取了郭某所送的两万元。2005年7月,郭某又看中了工业园区一块70多亩的土地,先后两次共送给王广玉6万元。王广玉嘴上说着这块地评估还没出来,还是把钱给收下了。最终,郭某的8万元打了水漂儿。
“双规”前还收了15.8万
合肥安安美公司(安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史家河综合整治工程完工后,市、区政府原承诺的优惠政策拖了很长时间没有兑现。2002年下半年,王广玉到瑶海任职后,该公司董事长李某多次找王广玉帮忙,王出面找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协调及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反映并签批相关文件,最终解决了经济补偿、土地使用权、规费减免等问题。为表示感谢,2004年2月,李某将其预购的省委大院小高层房屋一套“转让”给王广玉,李某先前交付的30万元购房定金由王广玉变相收受。在更换户名时,王广玉讲要把30万元定金给李某,李某当时说:“我也不缺这两个钱,以后再说吧。”两个月后的一天,王广玉对李某讲,他以李的名义在银行存了5万元,先还给李某。李某说“这事不急,先放一放”,当年七八月份的时候,王广玉到李某办公室,拿出一个信封说:“我给你写一个30万元的欠条。”这30万元李某原本是要送给王广玉的,就没要这个欠条。后来,王广玉再没有提过这事。
王广玉在侦查阶段亲笔书写的交代材料和多次供述中承认:“随着为李某办成的事情越来越多,我的心里也就坦然了,不再和李某提还钱的事。”他在交代材料中写道:“当时我身边有钱,足够付这30万元的。我先后给李某存折和欠条,想试探一下李某,看他是不是真想送这笔钱;另一方面也是做出一种姿态,毕竟和李某很熟悉,我不想在他面前显得很贪婪。同时,也是为防范将来可能存在事发的风险做点准备,到时好推脱说当时想还李某的钱,二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案发后,王广玉自己也觉得“这种做法确实很可笑”。
据曾多次提审过王广玉的检察官介绍,在提审王广玉时,王曾说:“我是财迷心窍,我和我爱人的工资足够用了,平时也花不了什么钱,但当我看到存折上的数字不断地往上增加时,心里有说不出的舒服;看到自己的财产和那些家产上千万的大款越来越接近时,我的内心就会有一种满足感。我爱钱都爱得变态了。”
正是在这种变态心理的支配下,王广玉在各个领域“出售”自己的权力。
王广玉由于捞钱太投入,直到进入办案人员视线后,还在拼命收钱,就在他被“双规”前的20天时间里,还收受了6人所送的15.8万元。
法庭上受审号啕大哭
2007年8月21日,王广玉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淮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最后陈述时,一直面无表情的王广玉突然变得情绪失控,号啕大哭。他说,由于自己没有抵御住金钱的诱惑,成了一名可耻的贪官,深感愧对党和人民的培养和信任,并为自己在区长的位置上扮演的两面人生感到羞耻。
“我这是为什么……” 王广玉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2007年12月29日下午,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王广玉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追缴犯罪所得317.37万元及违法所得14.63万元上缴国库。
《民主与法制时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