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加班工资计算一直低于国家标准,积累下来,工作4年应付的加班工资有三四万了!”近日,南京仁恒物业公司的方先生向记者反映,由于长期拿不到应得的加班工资,他们有一些工友已经选择辞职。
加班是常事,算法不合理
据方先生称,他在仁恒翠竹园里做设备维修工,平时每个周末都要安排一天加班,此外还要加一个夜班。
“我的工资是1700元,按照公司说法,其中1360元是基本工资,340元是浮动工资。”但是在计算加班工资时,方先生发现,他们的计算标准是以1360元除以30天,再乘以1.5得到的,而这与他自己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算出来的相差很多。
“首先每月国家法定工作日是不是30天,如果除以30,那就没有加班的说法了。”方先生说,他一直关注劳动法规,2008年1月以前,计算加班工资应该按照20.92个工作日来分摊计算,而在2008年1月以后,是按照21.75天来计算。
“此外,按照国家法律,只有工作日超时加班是1.5倍计算工资,周末应该是两倍,国家法定假日是三倍。”方先生说,事实上物业公司总是比国家规定低一档,周末算1.5倍,法定假日也只算到两倍。
方先生说,他计算过了,周末加班他的加班工资是68元,而按照国家法律,应该达到130元左右。他工作四年时间,单位拖欠了他加班工资三四万元。
克扣加班工资是“正常”现象
近日,记者来到仁恒翠竹园。一位绿化工人称,他们的工资一千多元,加班也是经常有的,春节期间就加过好几天班,至于加班工资,一般是周末算43元一天,春节等法定假日算57元一天。虽然他也明白这要比国家法律规定的低,但是“有份工作不容易,按时拿到工资就不错了。”
物业公司: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记者找到了仁恒物业的陆彩霞经理,对于反映的加班工资问题,陆经理觉得,他们物业公司的工资在南京市物业行业算是高的,发放也是按时的,节假日还有相当不错的福利。总体来说,员工队伍也还是很稳定的。
至于加班工资计算方法,陆经理表示,他们当然会遵守国家法律,但是法律法规要按照其实施的年份时段来,有些计算方法也是公司一直在用的,如果员工觉得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陆经理表示,在公司业绩允许的情况下,还会继续努力改善员工待遇。
律师:仲裁不行还得走法院途径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方磊律师表示,劳动者维权的途径一是通过劳动仲裁,但是目前劳动部门的仲裁只支持60天回溯时效,超过的就不管,这对于方先生这样涉及长达四年加班工资的维权显然不够,而在5月1日后,国家可能实施“劳动仲裁法”,支持时效增加到一年。相比之下,法院支持的时效为两年,但是劳动者首先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之后才能诉诸司法程序。
快报记者 孙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