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报道 记者近日从浙江温州市纪委获悉,因接受骨灰盒销售商的贿赂,浙江省苍南县殡仪馆主任蔡德顺、副主任黄崇焕、高泉可相继落马,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其中两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经蔡德顺同意,骨灰盒销售商殷传帆将其代理经销的骨灰盒销售给苍南县火化殡仪馆,从中牟取暴利。殷传帆为表示感谢,送给蔡德顺人民币1万元。
蔡德顺跌倒后,他的两个副手也先后落马。检察机关查明,利用职务便利,高泉可先后四次收受骨灰盒销售商殷传帆所送的24000元,黄崇焕先后三次收受殷传帆送的19000元。
案发后,苍南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高泉可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黄崇焕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蔡德顺因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等原因,被免予刑事处分。
来自浙江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的调查表明,一年间,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省殡葬行业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1件16人,其中单位“一把手”10人,涉及相当一部分殡仪馆、殡葬管理所、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发案率之高、犯罪面之广,大大超乎人们对该行业的想象。
不少被查处的殡仪馆主任案发后对检察官坦言:“死人钱好赚,不腐败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