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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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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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做餐饮须楼上住户同意
  快报讯(通讯员 李奇鸣 记者 孙洁)昨天上午,玄武区组织工商、公安等部门对花红园一带进行综合整治检查。记者惊讶地发现:几乎一连排的面馆、锅贴店等都没有经营执照。原来,从去年开始,南京住宅楼下开餐饮,必须要有环保许可才能到工商去领执照,而环保许可又必须楼上所有住户签字同意,难怪这些小店都拿不到经营执照了。看来,这个规定开始“动真格”了!

  据介绍,南京许多老居民楼底下的餐饮店都存在这个问题,如果本来就设计的是门面房有排污设施还好,没有的都面临这个问题。即使2007年以前办了执照,年检时同样要按新办法审查环保许可,楼上住户的利益将得到真正保护。昨天查处的店,15天后有关部门会再来复查,如果未能取得居民同意,补好手续,“我们将对其进行彻底取缔,建议这些店铺考虑改行。”

  楼下做餐饮

  须楼上住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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