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从本月起,常州市区城市低保标准再次提高,每人每月从原来的320元提高至340元,这是今年以来该市第二次提高低保标准。南京什么时候提高低保标准?南京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昨天透露,大概就在下半年。
目前,南京市原十个区(六个城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原大厂区、原浦口区)的低保标准为3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150元~200元。
“这个标准是去年8月1日确定的。由于一些基本生活用品的价格上涨了,原有标准已不能满足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需要。”民政局负责人表示,按照省政府2008年改善民生十件实事中提出的要求,今年苏南、苏中、苏北城市低保标准分别要达到每人每月330元、270元、200元以上,农村分别达到210元、140元、110元以上。也就是说,南京市区的低保标准今年至少要涨30元,不过具体的标准还要提请市政府批准。
记者昨天了解到,今年无锡市城镇低保标准已调整到每月350元;苏州市也同样调至350元,其中张家港、常熟、吴江从本月起提高到每月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