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市客管处在石头城69号院内,对2004年至2006年间查扣并长期不接受处理的43辆黑车依法实施销毁。据介绍,这些车辆长期停放在停车场里,车辆破损不堪,经过公告并多次通知后,当事人仍长期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根据规定,客运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予以报废。
快报记者 鲍铭东 顾炜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