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3月3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转发2007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通知说,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932元,日平均工资为99.31元。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2008年办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刑事赔偿案件,每日的赔偿金即按照99.31元计算。据悉,2006年日赔偿金为73.3元,2007年为83.66元,2008年增加到99.31元。
最高检公布刑事赔偿新标准
每日赔偿金额为99.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