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社会里,纳税是本分。你做生意,需要使用马路,如果不是政府修了马路,那你只好自己修了,成本吓死你。既然你用了马路,那么你生意收益里就有一部分不属于自己了。现在的情况是,车本身就要缴税,马路有养路费,运货有过桥费——这是收费合理与否的问题,而该不该缴税,从来就不是一个问题。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这是马克思的话。
政府税收的账务透明度问题,是老生常谈了,估计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都不可能解决。要使这个问题有看起来能解决的希望,窃以为,税收的起征点真的不宜过高,而且越低越好。我觉得,起征点起码该和最低工资相同,只要你工作了,有了收入,就该纳税。这样一来,大家都是堂堂正正的纳税人了,而且,不是消费税,而是所得税。
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低收入者的生活会因为纳税难以为继呢?不是这样,我琢磨的具体办法是,如果你拿的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比如说600元一个月,可以按千分之一或者更低的比例纳税,就是0.6元,再低收入,减少千分之一也不会使生活发生什么本质变化,但是,把这0.6元缴了税,身份就不一样了,就更有底气向那些不为自己谋利益的官方叫板了。我想,每个纳税人都对政府挑三拣四,也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所希望看到的,这些挑拣客观上会改进政府的工作,使之进步,趋向圆满。
2006年,我去德国看世界杯,一个中国记者给我讲了个故事,在阿根廷足球队训练场,一个警察拦住了他们,不让进。一个德国老太大摇大摆地向场地里走,警察也要拦,老太说:我是纳税人,这座体育场是用我交的税修建的,我有权进去。警察果然不拦她了,老太还不罢休,指着记者们说,他们都是我的朋友,让他们一起进去。警察居然真听老太的话,让记者悉数进了场内。
德国老太“我是纳税人”的说法,让人听了实在刺激,咱们这的人为什么总是怕警察,除了警察本身的问题外,“我是纳税人”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自己腰杆子不硬,怕也是原因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