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重庆垫江县一位小学教师以优异成绩通过了公务员考试,但渝中区人事局却因他两年前的一次“一夜情”而拒绝录用他。该教师愤而状告人事局歧视,28日,重庆市渝中区法庭予以立案。
31岁的刘非(化名)是垫江县一位乡镇教师,2004年他参加县里组织的“小学数学骨干教师”培训班时,与一位已婚女同事发生了“一夜情”。此事被发现后,垫江县纪委对他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刘非说,虽然这只是一次偶然的事情,但他认识到错误并坚决改正。2007年被当地政府评为“优秀教师”。
2007年下半年,重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刘非报考了渝中区大溪沟街道办事处文秘岗位,取得了笔试第一名、面试第一名的成绩。今年1月17日,刘非接到了渝中区人事局不予录用的书面通知。刘非被拒录的理由是:在政审程序中,发现其曾因生活作风问题受过党纪处分。根据有关规定,刘非因不具有良好的品行,不符合公务员的录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