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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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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暴11岁女孩又将其双眼刺瞎 吉林色魔被枪毙
  强奸幼女 又将其双眼戳伤

  2007年5月10日16时许,吉林省九台市公安局沐石河派出所接到沐石河镇椴树村小学校长报案称:女学生小冬和男学生小明(化名)被一陌生男子骑摩托车带走,途中,这个男子将小明扔下,把小冬一个人带走。

  在此之前,当日14时45分,沐石河派出所接到九台市沐石河镇桦树村村民张某报警:他和家人在桦树村八台岭山下种地,听到有小女孩的哭声,走过去一看,发现山沟里有一个小女孩,双手被绑在身后,这个小女孩10岁左右,双眼被刺伤,脸上全是血,上身着长袖衣服,下身裸着……

  民警接到报警,火速赶到现场,查明这个小女孩是沐石河镇椴树村小学报案失踪的小冬,被人强奸后,双眼又被人用刀刺伤……

  吉林警方随即组成专案组,动用600多名警力全力投入案件侦破工作。2007年5月13日,侦查员在沐石河镇于家村二社“摸排”发现,村民徐歧彪有一辆红色摩托车。

  徐歧彪,男,1967年11月出生,吉林省九台市人,汉族,初中文化。他曾于1992年因伤害罪被判处13年徒刑,2004年刑满释放。2007年5月10日10时左右,徐歧彪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此人的体貌特征,与证人对犯罪嫌疑人的描述相似。

  专案组立即派出侦查员对徐的住处进行监控。

  5月13日20时许,侦查员将潜回家的徐歧彪带到专案组审查,进一步了解其在案发当日的活动情况,同时组织证人对徐歧彪进行辨认,并提取他的指纹与案发现场提取的指纹进行比对。

  经查,徐歧彪有作案时间,并对案发当日中午的活动情况交代不清。

  5月14日16时许,长春市公安局技术部门通过指纹比对发现,徐歧彪的指纹与现场留下的指纹有多处相同。

  5月14日21时,在大量证据面前,徐歧彪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我罪有应得,只想早点被处决”

  判处徐歧彪死刑于情于法有依据

  2007年5月10日,11岁吉林九台女孩小冬(化名)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男子徐歧彪骑摩托车带走强奸,并被刺伤双眼。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8年3月24日9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九台市人民法院开庭宣读了裁定书,决定对徐歧彪执行死刑。25日9时40分,徐歧彪在长春被执行枪决。至此,这起轰动全省的残害幼女案,在10个半月之后终于画上句号。

  小冬爸爸说到法院判给他们的23万赔偿金时,说:“他们家哪有钱啊,还有个孩子,赔偿就算了吧。”

  2008年3月25日,徐歧彪的家人回忆了开庭当天的情况。他们是在23日得到的开庭通知,此前徐歧彪的母亲住在大儿子家,徐歧彪的二哥则在延吉打工,没能赶回来。

  3月24日9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在九台市人民法院开庭,徐歧彪的大哥和大嫂进入法庭。据徐歧彪的家属说,开庭后,徐歧彪被带上法庭站在被告席上,法官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书,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决定对徐歧彪25日执行死刑。

  开庭之后,徐歧彪得到了短暂与家人朋友见面的机会,徐歧彪的大哥、妻子、朋友和他说了几句话。据徐歧彪的亲人讲,24日徐歧彪情绪萎靡,看到亲人,尤其是看到儿子之后,他哭得泣不成声,在村里和他关系很好的几个朋友当时也都在场,每个人都哭了。徐歧彪只和亲人们说了几句话,但是一再嘱咐大家,帮忙把他的儿子带大。尤其嘱咐大哥,希望能代替他把儿子抚养成人。

  徐歧彪的一个朋友回忆说,徐歧彪和妻子说,这件事对妻子和孩子的伤害太大了,他对不起他们。

  ■行刑前日

  把儿托付给大哥 又向妻子忏悔

  不原谅、不忍心 徐母没去见儿子

  ■行刑当日

  3月25日上午,徐歧彪坐上囚车被带出九台市,并在9时40分押赴长春市兰家刑场被执行枪决。

  25日,徐歧彪的母亲出门了,没有在家,她知道儿子即将执行死刑的消息后,也没有去法院见他。因为她之前就曾经说过,如果儿子真的被判了死刑,她也不会去见他最后一面。一个原因是儿子罪孽太深;另外一个原因是,自己作为母亲,去看儿子最后一面实在是太残忍了,她受不了。

  “徐歧彪那人又可怜又可恨,没法说啊。”徐歧彪的邻居们在听到他已经被执行枪决之后,都有短暂的沉默。他们说,村里几家小卖店,哪家都有徐歧彪的欠账,都是六七百。现在徐歧彪已经死了,之前欠的那些账他们也不打算要了。

  而在椴树村的小冬家里,小冬爸爸说,现在孩子一切都很好,已经渐渐忘记这件事情了。至于法院判给他们的23万的赔偿金,小冬爸爸说:“他们家哪有钱啊?还有个孩子,赔偿就算了吧,我们也不能向他(徐歧彪)亲戚去要钱。”

  村民都说不要了 小冬家也说算了

  ■关于债务

  徐歧彪在庭审现场

  案发后,法官曾会见徐歧彪,徐歧彪说得比较多的就是“对不起”三个字:“对不起被害人,让被害人在黑暗和痛苦中过一辈子;另外,就是对不起媳妇和孩子,媳妇真心诚意跟我过日子,到现在也没有提出和我离婚,而我却犯了罪,让孩子这么小就没了爸爸。”

  对于自己被判死刑,徐歧彪表示:“虽然人都想活,但我是罪有应得,只是想早点被处决,因为活着太遭罪,心里的痛苦受不了。”

  ■再访女孩

  就让她忘了吧……

  25日15时许,小冬正在四平盲校的教室里。记者推开教室门时,小冬正在叠纸兔子,听到开门声,她侧耳停了一会,随后继续忙着自己手里的活。

  小冬的班级共有8名学生,学习盲文都还不到一个月。班主任杨晓红老师说,小冬现在已经能熟练地读写盲文拼音了。除了语文、数学,小冬在盲校还学习音乐、手工等科目。“小冬平时特别活泼,现在跟同学们熟了,一下课就和同学们一起出去玩。”

  得知记者要去看看她的宿舍,小冬马上放好自己的物品,开门走出教室,根本不用别人帮忙就往楼外走。出了教学楼,外面还下着雪,小冬甚至跑着进了后面的宿舍楼,确定楼梯的方位后,跑上二楼,指着一个房间说:“我就住在这儿。”

  杨晓红老师说,小冬现在除了经常需要老师帮她清洗眼睛和用药外,生活基本能够自理。小冬平时跟家人几乎不通过电话联系,每个月父亲会来看她一次,小冬已经很适应并享受着这样的日子,她说自己很挂念陪她去北京治病的记者。

  四平盲校学生处主任孙山说,小冬平时很乐观,充满希望。“我们要在精神上尽量帮她忘记过去,抚平创伤吧。”

  小冬在练习盲文 施忠威 摄

  就在徐歧彪一审被判处死刑的时候,长春律师界曾开过一个小型的讨论会,专门针对这个案子进行了分析,很多律师认为,徐歧彪虽然罪行严重,但是罪不至死。2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判处徐歧彪死刑提供了几项依据。

  吉林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冯德斌分析说,宽严相济是新形势下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是党和国家一贯的刑事政策。这是我国刑事审判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宽和严是相对的,不能强调一方面而弱化另一方面。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必须依法严厉惩罚;对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以及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等处理时要依法从宽。

  徐歧彪明知被害人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而予以强奸,又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又系累犯,社会影响极坏,民愤极大,应依法严惩。

  徐歧彪属于严厉打击范畴之内的犯罪分子,本案证据充分,即使没有徐歧彪的口供,物证也能形成链条,依法应当判处徐歧彪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此,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予以核准。

  据法官介绍,手段毒辣,是徐歧彪实施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1992年4月,25岁的徐歧彪在村里一农户家的果园里干活,中午休息玩扑克时,因为被害人余某赢了徐歧彪的烟,向徐索要并骂了徐一句,二人发生口角,并相互对打,余欲举镐打徐,徐便用镐背朝余的头部打下去,致余某死亡。徐歧彪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九台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服刑近12年。

  徐歧彪在看守所内能看电视,据他讲,经常看的是中央电视台的法制节目。他跟法官说,他与付中涛(驾驶林肯车肇事后,逃逸拖拽致女孩死亡,已被执行死刑)案件一样。

  省法院相关人士说,徐歧彪所说和付中涛一样,说的是二次犯罪,他用刀刺瞎被害幼女双眼,对于开始仅抱有强奸意图并已实施完毕的徐歧彪而言,已经超出了起始的目标,有的只是掩盖犯罪事实的接续故意,这就是二次犯罪,或称罪上加罪。综合新华社、《东亚经贸新闻》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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