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一学生被舍友怀疑偷了手机遭到殴打,施暴从晚上10点半一直进行到次日凌晨,同宿舍的5个人没人制止也没人劝说。这名学生愤而用水果刀还击,不料却将对方捅死。南京鼓楼法院受理这起故意伤害案,这名捅人学生因“防卫过当”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手机丢失,怀疑舍友是贼
2005年11月8日,南京一所高校2005级学生晓军一个人呆在宿舍里,舍友小勇从外面回来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找了几遍无果后,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性格内向、老实的晓军。他指着晓军,一声怒喝:“把我的手机交出来。”“我没拿你的手机,跟我没关系。”晓军当即回应。
此时同宿舍的5名舍友见只有晓军具备作案时间,跟着起哄,都说肯定是晓军偷的。面对众人的怀疑,晓军努力解释,但没有人相信。
两天后,同在南京上大学的小勇表哥带着几个同学找到了晓军。几个人不由分说把晓军架到了旁边的宿舍,要他承认就是偷手机的贼。面对几个人的拳头,晓军屈辱地承认了,被迫写下了一张2000元的欠条。同时,还逼迫给了小勇200元伙食费。得知儿子受辱后,晓军的父亲和老家的派出所所长来到学校处理此事。经过沟通,老师也帮晓军澄清了事实。
观者冷漠,宿舍上演命案
但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同年11月17日晚上10点30分,晓军的“噩梦”开始了。
“我的手机就是你偷的,你还敢找老师解释。”小勇在宿舍里突然动手殴打晓军,此时同宿舍的5名舍友因为小勇的恐吓,不是在一旁看热闹,就是在玩手机。
殴打、辱骂一直延续到次日凌晨,势单力薄的晓军在这期间,一直未予理睬也未还手。随后,小勇觉得不过瘾,又是一记老拳将晓军击倒在床上。晓军再也无法忍受这种屈辱,趁小勇不备,从枕头下摸出一把水果刀,猛地向小勇的腹部捅去,随后跑到其他宿舍“避难”……一个月之后,被关押在看守所里的晓军才知道,自己那一刀捅破了小勇腹部的主动脉,导致大出血,小勇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考虑到本案的情况,公诉机关认为,“晓军虽然被诬陷偷手机,但他没有依法维权,而是用刀捅人,构成犯罪,教训是十分深刻的。”晓军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且犯罪时,晓军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防卫过当获轻判
在儿子被关押期间,晓军父母度日如年,儿子曾是他们的骄傲。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儿子才进大学就犯下了命案。
晓军在庭上说:“导致悲剧的发生与身边人的冷漠不无关系,当时如果有人劝架拉架,有人及时去报告老师,悲剧也许可以避免。”
考虑到晓军认罪、悔罪态度好,并具有“防卫过当”的情节存在,晓军父母也筹措了37万元赔偿给了受害方,并取得了受害方的一定谅解。据此,法院从轻作出上述判决。(当事人系化名)
通讯员 兴武 鼓法 快报记者 宗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