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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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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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上班途中被撞身亡 肇事者赔了5万后离家出走
  快报讯(通讯员 栖司 记者 吴杰)一女工在上班途中被一辆无牌摩托车撞倒身亡,肇事者赔了5万元后无钱再赔,干脆离家出走了。女工的丈夫认为这起交通事故应属工伤,来到妻子单位索赔,但被拒之门外。近日,通过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调解,单位最终赔偿了15万。

  去年5月19日上午,李燕在上班途中遭遇横祸,一辆无牌摩托车突然飞驰而来,李燕被撞飞了出去。送到医院后身亡。经交警认定,驾驶摩托车的陈飞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在多方调解下,陈飞勉强拿出了5万元。李燕的丈夫张军是临时工,收入低,李燕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李燕去世后,一家人受到沉重的精神、经济打击,连李燕的丧葬费都是借的。当张军再次要求陈飞赔偿时,陈飞摆出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态度,后来,陈飞干脆离家出走,从此没有了踪影。

  张军没有办法,只好找到李燕所在的单位要求按照工伤处理,但是遭到了单位的拒绝。单位认为,李燕是因为发生交通事故身亡的,家属应该找肇事者索赔。李燕的家属对单位冷漠的态度极为不满,一度情绪失控,三次聚众围堵单位大门。。

  此时,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介入。法援中心一方面安抚李燕家属的情绪,告诉他们堵门、破坏财物是犯法的;另一方面,法援中心搜集了大量证据,按照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赔偿不足的部分,受害人可以就不足的部分要求单位赔偿。有了法律依据后,法援中心先后三次与单位进行协调,单位最初只同意赔偿8万元,后来上涨到10万元,第三次调解时,单位最终赔偿了15万元。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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