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拆公字(2008)5号
下关区新河二村162号出让地块项目经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08)第005号
拆迁范围:下关区:新河二村212号、221号。[拆迁范围以宁规河西用地(2007)0044号规划用地红线为准]
拆迁期限:2008-4-7—2008-6-7
不服上述拆迁行政许可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拆迁人:南京新华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交通局、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
拆迁人联系电话:83194552
拆迁实施单位:南京市下关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
拆迁实施单位电话:58835155
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王阶义
拆迁评估单位:江苏金宁达恒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6219580
请上述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 84706449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08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