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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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结婚得先有房?办张假证骗准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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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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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婚得先有房?办张假证骗准岳父
  快报讯(通讯员 江研 见习记者 李梦雅)从女友家出来,姜亮的心情跌到了谷底,因为准岳父明确表示,要想娶他女儿,房子必不可少。姜亮收入不高,在南京买房无异于登天。这时,他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点子”。

  22岁的姜亮来自苏北农村,初中毕业后,就在南京打工。2006年,他认识了南京女孩王雪,两个年轻人迅速坠入爱河。2007年3月初,王雪将姜亮领进了自己家,介绍给父母,老两口打量了准女婿一番后,便开始了审问和考察。“你要想娶我女儿的话,必须在南京有套房子,这是我们的唯一要求。”显然,准岳父母对这准女婿并不满意。

  这可难倒了姜亮,凭他的经济条件,买房子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2007年3月底,姜亮在上班的路上,偶然看到了一则办假证的小广告,立即动起了歪主意。

  几天后,他租了一个房子,随后就带着女友一家去看,并声称,自己已经将这套房子买下。姜亮还拿出了一本写着王雪名字的房产证,并愿意将房产证放在准岳父那里,以表自己的真心。

  姜亮没料到,大方的“赠房”举动反倒把自己给出卖了。“我可不相信,这小子这么大方,两人都没有结婚,他就把房子送给了我女儿?”准岳父来到房产局查询,果然不出他的所料,房产证是假的,老人随即报警。

  “我是真心喜欢王雪,所以才做了这事,本来打算等到结婚后,再把这本证书毁掉的。”姜亮说。虽然他只想骗骗女友一家,但是这么做,已经触犯了法律。

  近日,姜亮以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江宁区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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