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赵守诚)昨天上午11时30分,桥北浦珠路某大型超市,一时髦少妇偷了两袋奶粉,出门时被保安当场发现,按超市规定要罚款10倍,少妇不同意,“怎么罚这么多?你们这是敲诈!”少妇打110喊来民警。最后,少妇认罚后提醒超市经理,“你们好多商品没贴磁条,太不规范,建议你们赶快改。”
这位少妇年约30岁,皮肤白皙,披肩长发。昨天上午,她在超市负一层选购了几本儿童识字画册,在超市出口处,保安查小票时,发现她手里拎着农产品卖鱼柜台的袋子,“我逛副食品柜台时顺手拿的。”少妇狡辩。保安打开袋子,发现里面有两袋儿童奶粉,再看小票,上面没有奶粉一项。
随后,少妇被带到防损办公室,按超市规定要罚800元。“我身上只带了一二百块钱。”“那你打电话让家里人送钱来。”少妇拿出手机,没拨家人电话,拨打了110,“我在超市购物,被敲诈800元,快来救我。”
“我是外地人,在南京开理发店,家里孩子才3岁。听人家说这超市好多东西没贴磁条,很容易偷,就心怀侥幸来偷了。”少妇对民警说。最后,超市称以说服教育为主,罚了少妇160元。交了罚款,少妇说,“我给你们提条意见,好多商品没贴磁条,太乱了。”超市解释,从节约成本出发,是有好多东西没贴磁条,保安每天都能逮到一些小偷。
超市是否有罚款权力?律师称,超市罚款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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