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国内中小企业要想在创业板上市,必须顺利通过主营业务突出、财务状况达标、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等三道关卡的考验。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在主营业务的要求上,创业板上市公司除了要与主板公司一样有持续三年以上的经营存续期外,还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还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同时《办法》还规定,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具有明确的用途,并且“应当用于主营业务”,而主板IPO管理办法中只对募集资金做出了“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的规定。
西南证券投行业务负责人李阳对记者表示,这一规定十分必要,因为创业板本身企业规模就比较小,规模小的企业对资金的掌控能力可能较弱,再去投资不熟悉的领域可能风险较大。
财务“双指标”更灵活
财务状况方面,《办法》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而在盈利能力上,则设置了两套准入标准,一是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一是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同主板3年3000万元的财务要求相比,创业板在公司盈利能力方面的要求降低了很多。”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在整体风险基本可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创业板公司的准入门槛,将促进高成长型特别是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创业企业的发展。
而一位券商投行从业人员也对记者表示,一方面,这两条标准具有一定的互补性,另一方面,“双指标”也意味着更加灵活的掌控方式,如果企业没有很大特色,可以利用严格的盈利条件进行把握,如果企业成长性、行业领域等方面有很大特色和亮点,在财务方面就会采用相对来说较为宽松的标准,会相对弱化一些。
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未放松
虽然创业板上市的盈利“门槛”相比主板有所降低,但《办法》对创业板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却并未放松,要求发行人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另外还要求创业板公司完善审计委员会制度。“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稳定性相对较弱,因此其公司治理结构将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上述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快报记者 马婧妤
“宽进严管”
思路清晰
■专家视点
同成熟国际市场对创业板给予“零门槛”待遇相比,我国创业板对上市企业的要求显然更为严格。为什么不能将英美市场通行的做法植入我国A股市场呢?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和业内专家均对此表示,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特殊性,创业板不能简单国际化。
一般来说,资本市场的创业板往往对上市公司的业绩、固定资产等上市条件比较宽松,他们更看重的是企业是否掌握创新技术和市场前景,美国、英国等成熟资本市场均未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做出硬性的财务指标。
“我们一方面要借鉴成熟市场的做法,一方面也要考虑中国资本市场的特色。”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结构还不太合理,仍不是以机构投资为主体的投资市场,创业板投资风险本身也大于主板市场,它可能会成为国内市场稳定性的潜在风险因素,这种情况下,给上市公司的一个准入的标准,可以替投资者,也替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先把一道关。
之所以要对国内创业企业设立上市门槛,一位业内专家表示,主要是因为中国创业企业上市需求旺盛,而国内投资者对企业的财务判断和价值判断也处在一个初级阶段,所以设立门槛对企业选优和控制投资风险都有好处。
快报记者 马婧妤
不能简单国际化
创业板“宽进严管”的思路在发审委和保荐制度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某国内大型投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单独设立发审委,将使得创业板市场的进出机制相比主板市场更为灵活,相关的审核周期可能也将大大缩短,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创业板市场中公司批量上市的要求。
除了在进出机制方面更加灵活外,还将针对创业板市场设置独立的发审委,业内人士表示,“这是一个信号,表明创业板市场在审核尺度和重点上都会与主板有所区别。”
有关负责人表示,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在首发上市的财务标准、企业稳定性、新商业模式的论证方面均有着很大的差异。如果沿用主板的审核方式审核创业板企业,通过率会非常低。
在保荐制度方面,创业板进一步强化了保荐人的相关责任,其尽职调查的内容也更为严格。同时,保荐期限也由主板市场的两年延长至创业板的三年。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门槛较低,规模较小,且经营稳定性差,实行更为严格的保荐制度合乎市场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发展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快报记者 商文 马婧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