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获悉,凡南京籍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家庭为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特困职工家庭或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申请就业援助。
据了解,凡申请就业援助的毕业生须本人持南京市总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户口簿及派出所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毕业生户口暂在学校的)、《双向选择推荐表》及个人求职简历等原件,即日起到南京人才大厦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接收首次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将得到一次性3000元的安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