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
19日,一辆警车撞了人之后,司机却先要求被撞者赔车,还威胁被撞者去医院得自己掏医药费。
19日上午10时20分,一名30多岁的男子在郑州市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北50米的公交车站牌附近被撞。
当时,男子抱着一个两岁左右的孩子,领着一个4岁左右的孩子,从大学路西边横穿马路。走到马路东半幅的时候,被一辆自南向北行驶的警车撞伤。
在现场,记者看到车牌号为豫·AA595警的白色面包车,车身喷着“法院”字样,车头喷着“警察”字样。车的前挡风玻璃上有一大一小两个凹痕。现场目击者介绍,挡风玻璃上大的凹痕是撞到大人的头时留下的,小的那个是撞到男子怀中的小孩的头所致。
记者看到警车司机身穿警服,警号为410314。他说,当时他的车上拉着一名囚犯,开着警灯,鸣着警笛,自南向北行驶,那名男子横穿马路,“从车流缝隙里钻出来,我根本来不及作出反应!”除此之外,司机什么也不说。
现场处理事故的民警承认是法院的车撞了人,其余“不便透露”。
路旁一名卖爆米花的中年妇女说,当时她看得很清楚,警车速度很快,没有开警灯,也没有鸣警笛,撞了人之后才打开警笛、开了警灯。“撞人之后,司机下车就指着被撞的那个人,让人家赔车!”
120来了后,被撞者没有上车。“他让人家赔车,还说要是去医院,被撞者自己承担医药费,人家不敢去。”一位围观群众说。
最终,被撞者不愿上车,没有到医院接受检查。
据《东方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