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社会都有穷人。身为穷人,乃不幸之事,而穷人被权力轻易伤害,乃不幸中之大不幸。上海一位开黑车的安徽籍青年,搭载一位假扮乘客实为“钩子”以配合当地交管部门执法的女士,当发觉被执法人员包围时,情急中杀死这位“钩子”。据报道,这位女士家境不比开黑车的青年好多少。(《新京报》3月19日)
是谁把两个无冤无仇的陌生人摆在敌对的位置上引发冲突呢?乍一看,是当地交管部门执法的一种措施导致的偶发悲剧,但这样的执法措施,在法律上、社会公义上是否经得起考问?
必须承认,黑车运营取证相当困难,有关部门以重奖鼓励乘客举报,似乎是一种执法技巧。可当执法部门用经济杠杆将取证任务交给民间,也就意味着让不是执法人员的“钩子”不但配合执法,而且承担了取证过程中的巨大风险。从道义上说,此举措对黑车司机和“钩子”都是不公平的;从法理上分析,这种行为有诱使人违法的嫌疑。以损害一种公正的方式而寻求另外一种公正,是不足取的,比如曾经盛行在一些城市城管部门治理小广告的“呼死你”。这种“以毒攻毒”的方式实质上等于把政府执法部门降格为和违法者同样的地位,这种方式得来的公正是毒树之果、盗泉之水,再美丽再清澈都不可食。
再进一步分析这场悲剧大的社会背景,我们应该重视其折射出的普遍社会生态。在城市化进程提速的中国,整个社会处在剧烈转型期,大批农业人口涌进城市讨生活。这些人无疑是城市里的弱者,他们要生存下来,往往会从事一些灰色职业,比如无证摆摊,比如散发小广告,比如开黑车。而我们的社会,尚不能提供他们可以承担成本的正当职业,比如这位安徽籍黑车司机,他没有当地户口,开不了出租车。即使他能获得当地出租车司机准入资格,各种税费也非一个外地来的穷人所能承担的。可以说,不合法的职业是他们不得已的选择。仅靠执法部门一味地打压,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这些矛盾都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碰到的问题,也必须通过改革才能解决,简单的“堵”、“罚”不但不能治本,连治标也未必能为。要尽可能避免穷人被权力轻易伤害,最根本的方式是要在制度设计上体现公平公正。穷人动辄被权力伤害的局面若不得到根本改观,那些在经济发展中受益的人很难作为旁观者独善其身,必定会受到波及。
温家宝总理在3月18日记者招待会上说:“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那么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每一级政府应该有这样的良心,每一个政府工作人员也应该有这样的良心。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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