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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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1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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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直老妈拽儿去退赃
儿子获轻判,当庭谢老妈
  快报讯(记者 朱俊骏)开庭时,小刘很认真地对法官说,他要谢谢妈妈。确实,如果没有妈妈的正直,小刘就不可能把偷来的钱还给同伙,也就不可能获得缓刑。而小刘的行为也得到了失窃单位的谅解,表示要重新聘用小刘成为他们的员工。

  18岁的小刘是陕西人,家境十分贫困,初中刚读完就出来打工了。2006年的春天,小刘来到南京在一家单位做起了厨师。虽然每月只有千把元的收入,但他还是省吃俭用,剩下一大半的钱寄回给家里。这么一个好的小伙子,在认识了同乡王林后却变了。王林也在这家单位做厨师,但年龄要比小刘大一点。因为老乡这层关系,俩人变得亲密无间。

  有一天,小刘向王林发牢骚,说工资少得都不够花。王林立即提议:“为什么不去搞点钱花花呢?”王林说,食堂负责人老张的办公室就在楼上,每天都要买菜结账,他的抽屉肯定有很多现金。小刘一听,马上表示同意。于是,2007年6月份的一天,他们溜进食堂大楼,把老张的抽屉撬开,果然,里面有厚厚的一大叠钞票。

  从楼里出来后,两人回到老家。王林给了小刘4000多元,算是他的酬劳。一天,小刘的妈妈在帮儿子洗衣服时,发现了这些钱。“这钱是哪里来的?”妈妈问。

  “王林放我这边的。”小刘撒谎的时候有点不自在。妈妈显然从这不自在里看出了点什么,“家里虽然穷,但来路不正的钱我们不能要。”说着,小刘的妈妈就带着儿子出门,来到了王林的家里,让儿子当着她的面,把这4000多元还给了王林。

  不久之后,王林和小刘被南京警方抓获。不过,小刘妈妈的这个行为也让小刘的命运发生了转机。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因为小刘已经把赃款退还,而且,他也得到了失窃单位的原谅,单位明确向小刘表示,他出来后,可以继续到单位做厨师。小刘听到后,流出了眼泪,说:“我一定好好干活,报答你们。”(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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