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板开除后,陈某华伺机报复,召集几人抢劫老板林某。这伙人还强迫林某当场与“小姐”做爱,用手机拍下过程,威胁要上网曝光,以达到勒索20万元的目的。昨日,来自泉州泉港检察院的消息称,其中三人已被提起公诉。
被炒鱿鱼 伺机报复老板
林某是泉港某公司的老板,20多岁的他,事业发展得不错。陈某华是该公司司机。
案件承办人员说,事情是陈某华被炒鱿鱼引起的。有次,陈某华当众对人讲老板林某到处找“小姐”,找情人。林某知道后,心里很不痛快,就将陈某华炒掉,并对他说,“有种就别出来打工”。
陈某华于是伺机报复。2007年7月份,陈某华开始预谋。此时,没了工作的陈某华口袋空空,生计都成了问题。“老板是个有钱的人,抢他!”陈某华找到了老乡席某萍商议,两人一拍即合,随后又纠集了黄某辉、何某、张某辉(均另案处理)。
经过一个多月跟踪,陈某华掌握了老板林某的行踪和生活规律。
一路跟踪 绑住老板手脚
2007年9月4日,他们动手了。9月4日中午12点多,负责跟踪的席某萍和何某看见林某独自开车到泉港南埔火电厂边一码头钓鱼,在确定四周无人后,便通知黄某辉和张某辉过来增援。趁林某不备,席某萍和何某上前将林某抓住,并将他劫持到他车上。林某奋力反抗,换来的是何某和张某辉的拳头。他们还拿刀威胁林某不许反抗,用黄色胶布将林某的眼睛蒙住,还用鞋带和绳子将林某手脚捆住。
林某随后被带到某工业区。得到消息后,陈某华赶了过来,并开车将林某带到一个山头上,在这里,他们搜走林某身上携带的手机、1000多元现金和几张银行卡,并威胁林某说出银行卡的密码。随后,陈某华、席某萍和张某辉在银行的ATM机上取走他卡内的21100元。
贪婪无度 抢老板的“相好”
拿到钱后,陈某华和席某萍并不满足。陈某华又想到了洪某。据案件承办人员介绍,陈某华知道洪某是坐台小姐,跟林某关系要好。“既然老板有钱,那么洪某也有钱。”陈某华决定从洪某身上也捞一把。
晚上8时许,席某萍叫林某打电话给洪某,说林某要到她住处去一下。洪某答应了。随后何某和张某辉来到洪某住的公寓楼。听到敲门声的洪某,以为林某到了,打开门一看原来是两个陌生人。何某和张某辉将洪某双手捆住,眼睛蒙上,劫走了洪某的一条金手链,一只金戒指还有一只手表,并拿走两张银行卡,以及现金人民币1000多元,并威胁洪某说出银行卡的密码。
洪某银行卡内的24600元被取走。
强迫做爱 拍录像威胁上网
这伙人得手后,又押着林某来到洪某的住处。晚上11时许,席某萍和张某辉留在公寓楼内看管林某和洪某,而唯恐罪行败露的陈某华,驾驶林某的小车载着何某、黄某辉逃窜到广州。
次日,张某辉要求林某叫公司汇20万元到林某的建行卡上。林某说公司并不大,流动资金少,一次性不能汇那么多钱。张某辉等人就叫林某先汇4万元,其余16万元等第二天再汇。备受折磨的林某按他们的要求叫财务人员汇4万元到他本人的建行卡上。已在广东的何某将卡内39900元取走。
席某萍和张某辉担心林某过后不继续汇剩余16万元,又想出一条毒计。席某萍拿出水果刀,威胁林某和洪某当场做爱。林某和洪某当然不肯,席某萍就拿刀威胁,林某和洪某不得不被迫听话。
席某萍拿出手机拍下两人的做爱过程。“录像有10多分钟。”承办人员介绍,席某萍和张某辉还威胁说,林某要是不把剩余的16万元汇到账户,就要将性爱录像上网曝光,让他们的颜面扫地,无脸见人。随后席某萍和张某辉逃离现场。
9月10日,陈某华和席某萍将劫得的轿车开到江西省高安市,由赖某帮忙联系一车库藏匿车辆。随后陈某华和席某萍、赖某被抓获归案。
泉港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对陈某华、席某萍提起公诉。对于拍摄性爱录像一事,公诉机关认为,陈某华和席某萍伙同他人以揭露隐私为要挟,敲诈林某16万元,数额巨大,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据《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