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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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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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鉴定应与医学会脱钩
  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医院常常陷入医患纠纷的漩涡中。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一医院、心血管病医院副院长陈鑫教授在把脉现今众多的医疗纠纷时,认为目前让医学会承担医疗鉴定的做法,会让人从主观上就不信任鉴定结果,建议将医疗鉴定脱离医学会,更能体现对病人或患方的公平。

  陈鑫说,以前医疗鉴定是由卫生主管部门来主持的,让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来给出鉴定结果,患者显然不会信服,所以在后来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改由医学会为法定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但这样还是不能完全让患方信任,在主观上,他们会认为,医学会、医院还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出具的鉴定结果会偏袒医院。”

  陈鑫本人就是一位医学会专家库里的鉴定专家,据他介绍,鉴定专家都是从专家库抽取的,在鉴定之前,医方或患方都不知道主持鉴定的是哪些专家,专家组的构成一般是单数,比如7个专家,如果是呼吸系统方面的医疗纠纷,其比例安排是3个呼吸科专家,2个与呼吸科相关的专家,还必定有2个法学专家,“如果专家们意见不统一,最后就投票,少数服从多数。” 无论是从专家视角,还是从旁观者的视角,陈鑫认为,现在医学会的鉴定还是很客观、公正的。

  但即便如此,患者仍然担心医学会在做鉴定时会偏袒医院。怎样才能消除患者主观上的顾忌?陈鑫的建议是修改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让医疗鉴定脱离医学会。那么,医疗鉴定该由谁来承接比较合适呢?陈鑫认为,法院是比较合适的选择,很多医疗纠纷都会上升到诉讼,那么由法院来主持医疗鉴定,并以其结果作为判决的依据,对于患者或是医方来说,至少在主观上不会觉得法院偏袒某一方。

  快报特派记者 郑春平 陈英 张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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